为钝化化解矛盾,还原事物本来面目,确保案件处理实效,日前,扬中法院纪检部门邀请扬中市政法委副书记吴国彬、人大内司委主任张林、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沈祥宝共同见证了一起投诉案件的委托鉴定工作。

 

徐某曾于201311月投诉其案在本院审理过程中的签名被假冒,据此要求撤销该调解书,并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扬中市检察院遂委托东南司法鉴定所对签名笔迹进行鉴定,结论为鉴定文检中的签名确为徐某所写。

 

但徐某对检察机关委托鉴定的结论表示不服,坚称签名被伪造,继续不断上访,并提出必须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的要求。在此期间,徐某多次前往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纪委、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检察院等部门反映该投诉事宜。

 

鉴于徐某反复多次无理上访,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为确保此次鉴定过程的公正、公开、透明,该院决定对徐某所投诉案件中的笔迹签名重新鉴定进行听证,在相关部门的参与和见证下,充分听取了徐某的想法和意见,对检材选择、比对样本、鉴定机构、送检方式等细节进行了逐一进行听证和安排,在此基础上又确定了送检时间,封存了比对样本并固定了相关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