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掀起集中执行风暴
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4-09-12 浏览次数:1517
9月11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本月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全力清理执行积案,不断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建设。
据介绍,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共新收民事执行案件21126件,旧存3080件,受理案件同比上升12.02%。共执结14723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24.53亿元。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的案件范围为三种案件类型,上报最高法院拟清理的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和最高法院交办的涉金融执行案件、当事人为公民之间、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未结执行案件、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企业为系列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案件。
据了解,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将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搜查力度。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执行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对搜查到的钱款、房产证、金银珠宝、古董字画、网银账号等财产依法进行冻结、扣押;强制审计被执行人资产。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要责令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提供公司财务账册交执行法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拒不提供财务账册的,依法对其采取罚款和拘留措施,并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对股东为个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通过司法审计,严厉打击“金蝉脱壳”、财产混同等利用公司法人制度逃废债务的行为,对转移、隐匿公司资产的公司控制人,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凡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飞机以及高铁动车的商务座、一等座。通过在辖区内商业中心广告显示屏、公交、地铁上滚动播放、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方式,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规避执行、恶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的,将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