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率先召开环境保护案件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
作者:葛宝华 周游 发布时间:2014-09-12 浏览次数:837
发布会由昆山法院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严雪平主持。昆山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涤通报了2013年11月份该院正式实施“三审合一”集中审判以来环境保护类案件的审理情况。昆山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李诗茵介绍了七起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法律顾问、苏州大学王建法学院环境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朱谦教授就典型案件作了精彩点评。南亚热电有限公司、昆山鸿钧工艺有限公司的与会代表分别介绍本企业在环境治理与改造方面的经验。环境保护合议庭法官周游就媒体记者和企业代表提出的有关环保案件纠纷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昆山法院自
近年来环境污染案件频发,预防体系不够健全、惩戒力度有待加强、环境修复机制不够完善是其主要原因。同时该类案件还呈现出致害潜伏、损害广泛等特点。虽然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也呈现出专业化、集中化等趋势,然而,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时损害后果很难确定,当事人对评估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鉴定报告提出异议较多,法院依然面临事实难认定,进而引发执行难等问题突出。“这就要求审理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必要时还要组织专家审判团,介入案件审理与判定,发挥专业技能。”昆山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李诗茵说。
针对环境保护案件存在的诸多问题,2013年11月份,江苏省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环境保护案件的“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昆山法院率先成立环境保护合议庭,以行政审判庭庭长为审判长,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为合议庭成员,打造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同时成为了苏州大市范围内跨行政区域审理环保案件的三家基层法院之一,管辖范围覆盖昆山市和太仓市。
一年来,昆山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环境保护案件审理的工作力度。一方面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塑造环境刑事司法公信力。昆山法院在进行充分研判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基础上,于2013年12月受理了苏州地区首起污染环境罪案件,该案环境修复费用高达380余万元,历经两次补充侦查,在
记者了解到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