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上午,昆山法院在苏州全市率先召开了环境保护案件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就该院自201311月成立环境保护合议庭以来,在全面推行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向社会通报,同时以发布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的形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昆山市政府法制办、检察院、公安局、人大环境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共约50人应邀参加。

 

发布会由昆山法院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严雪平主持。昆山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涤通报了201311月份该院正式实施“三审合一”集中审判以来环境保护类案件的审理情况。昆山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李诗茵介绍了七起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法律顾问、苏州大学王建法学院环境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朱谦教授就典型案件作了精彩点评。南亚热电有限公司、昆山鸿钧工艺有限公司的与会代表分别介绍本企业在环境治理与改造方面的经验。环境保护合议庭法官周游就媒体记者和企业代表提出的有关环保案件纠纷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昆山法院自20131111成立环境保护合议庭至今,共受理环境保护案件13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2起、非诉执行审查案件6起。目前,已经审结8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1起、非诉执行审查案件6起,对环境污染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惩戒效果。

 

近年来环境污染案件频发,预防体系不够健全、惩戒力度有待加强、环境修复机制不够完善是其主要原因。同时该类案件还呈现出致害潜伏、损害广泛等特点。虽然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也呈现出专业化、集中化等趋势,然而,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时损害后果很难确定,当事人对评估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鉴定报告提出异议较多,法院依然面临事实难认定,进而引发执行难等问题突出。“这就要求审理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必要时还要组织专家审判团,介入案件审理与判定,发挥专业技能。”昆山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李诗茵说。

 

针对环境保护案件存在的诸多问题,201311月份,江苏省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环境保护案件的“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昆山法院率先成立环境保护合议庭,以行政审判庭庭长为审判长,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为合议庭成员,打造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同时成为了苏州大市范围内跨行政区域审理环保案件的三家基层法院之一,管辖范围覆盖昆山市和太仓市。

 

一年来,昆山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环境保护案件审理的工作力度。一方面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塑造环境刑事司法公信力。昆山法院在进行充分研判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基础上,于201312月受理了苏州地区首起污染环境罪案件,该案环境修复费用高达380余万元,历经两次补充侦查,在201494日上午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均被处以四年及以上有期徒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另一方面探索环境保护令状制度,解决行为罚的执行难问题。对于环境违法企业,制作禁止令及执行令,并在现场进行张贴,载明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及惩罚措施。昆山法院在2014320发布苏州地区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对某企业未经批准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叫停;2014616又发布全国首张大气污染执行令,责令某企业在生产时必须保持大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均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记者了解到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201511开始正式实施,该法实施后,政府的监管责任、公民的环境信息权、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更加明确、具体,这无疑为阻止环境污染设立了多道防线。“昆山法院此次召开环保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一方面是向社会通报我们一年来的工作,另一方面是对某些企业给予教育和警示,传播环境保护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昆山法院环境保护合议庭审判长李诗茵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