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后诸葛到事前预警
作者:陈芳、曹金晶 发布时间:2014-09-17 浏览次数:2334
近年来,大丰这座沿海大开发战略前沿城市,伴随着港区经济发展的步伐,各种观念和利益激烈碰撞,大量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以及新类型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矛盾纠纷蜂拥至法院。
怎么办?大丰市法院院长宋长琴带领党组一班人认真思考:承担司法审判的职责,要通过司法审判这一平台,依托和发挥好司法调控、指引、整合等功能,积极构建纠纷防范化解体系,搞好源头治理。
“平安月报”社情民意早知道
剖析纠纷成因,抑制矛盾源头。去年初,这项工作被摆上了大丰法院党组的议程。经过深入走访、调研,他们发现,要将这项工作抓到实处,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自治作用,让基层党委政府了解辖区涉诉纠纷相关情况,而以往一年一报的涉诉纠纷分析年报,虽然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却因为报送不够及时,常沦为“事后诸葛”,预期作用难以发挥。党组一班人果断变招,变“马后炮”为“早知道”,由年底发,改为月月送,就这样《平安月报》应运而生。
通过让六家人民法庭按月对辖区内各镇、村的涉诉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统计,归纳出主要类型、案发数量和主要特点,以统计报表的形式予以反映,同时通报典型案例,分析成因、提出建议,不仅使基层组织及时掌握涉诉矛盾情况,而且为开展预防和化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切实提高了基层组织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能力,受到基层组织普遍欢迎。
“平安月报对各镇涉诉矛盾纠纷及时进行通报不仅仅是‘提个醒’,更重要的是帮助基层组织‘正确看’‘如何办’。进而,帮助他们有的放矢地狠抓薄弱环节,以较小的成本将涉诉矛盾化解在基层。”宋长琴说:“风险预警是平安月报的另一大功能,法院各人民法庭将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掌握到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经过分析判断,第一时间传递给地方党委、政府,使他们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心中有数,做到早发现、早了解、早行动、早预防。”
今年3月,三龙法庭在受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辖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呈现出私人投资公司“老总”无力偿还“储户”本息跑路躲债的新特征,而且很多都是当地名噪一时的“能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法庭在发送的月报中,专门向各乡镇政府发出“谨防私人投资公司虚设吸金”的风险预警。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六家人民法庭共向辖区乡镇发送平安月报400余份,提出风险预警50余条。
“平安月报”得到了大丰、盐城两级市委的充分肯定,盐城市中级法院将大丰法院的做法在全市40多家基层法庭予以推广。初办至今,来自全国30多个法院与该院联系寄送涉诉月报资料,10多个省内外法院前来取经。
庭所共建源头抑制纠纷
平安月报的发送,及时传达了社情民意,激活了基层社会治理这汪春水,但基层组织“单兵作战”,缺乏合力的实质并未改变,加之农村基层管理措施缺位和纠纷处理机制单一。面对如此情况,大丰法院党组将目光瞄向了基层,锁定在了乡镇,他们清楚地认识到,只有筑牢基层社会治理这第一道防线,才能抑制住纠纷产生的源头。
法院依托人民法庭的工作优势,充分发挥司法的延展整合功能,构建起一条独具特色的全方位立体式化解、网络式联动的庭所共建模式——“1+5”体系,以一家法庭为核心,联动基层司法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法律服务所、村(居)民委员会等五方力量,建立健全联调联治、排查预警、共同应急处置等常态工作联系制度,形成人民法庭与五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工作互赢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诉前纠纷防范分流、诉讼案件共同调解和执行案件协助执行的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网络。
六家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了职能部门有效衔接、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群众需求有效满足的基本目的,为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该机制运行至今,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00余件,法庭受案数稳中有降,民事案件的调解率有所提升。
同时,人民法庭在依托庭所共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践中,密切关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搭建“纠纷分析年报、法院工作专报、司法调查报告、法院司法建议”四大平台,进行行之有效地调查研究,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报告,向党委政府报送、向共建单位抄送、向具体对象发送,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群众形象地称之为社会矛盾“体检单”。
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宇评价说:“大丰法院各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交巡警中队、村居委员会建立‘1+5’共建体系,法院起到牵头作用,将基层组织力量整合起来,实现‘1+1>2’的效应,能够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这种创新做法值得全市法院学习、借鉴。”
违法信息交互平台助推诚信
依法审理好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产品质量、建筑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涉民生热点案件,是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大丰法院立足司法审判,以构建违法信息交互平台为抓手,及时向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披露相关行业违法信息,并析原因、提对策,将法院的司法职能和社会职能有效结合,堵塞治理漏洞,切实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群众权益。
在涉民生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时,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合理信用评级,并逐案进行“信息体检”,主动客观地收集、记录、汇总违法行为等相关信息;对立、审、执等各环节发现的当事人违法活动信息进行全程追踪,搭建内部违法信息共享网络,通过“信用等级分类管理”“风险提示”等手段,避免由于可能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造成工作疏漏而导致矛盾激化;及时将相关信息和司法评级状况向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函告、反馈,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提出切实可行的行业规范意见,并对问题处理结果跟进追踪,为规范行业行为提供详实的信息支持;通过违法信息平台,各部门之间自主进行信息交流,放大各自信息库辐射作用,借助联动制约机制,形成惩戒和监管合力,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促进重点行业发展,改良社会信用生态。
违法信息交互平台运行以来,法院已累计向金融、质监、工商等部门发放司法建议函60余份,披露违法信息2500多条,公布违法典型案例40余个,直接处置违法行为30余例。相关监管部门据此对80多个违法主体采取了限制贷款、限制购地置产、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有效挤压了不法当事人的生存空间,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