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氾水法庭配合党委政府预防企业欠薪
作者:杨爱成 发布时间:2014-09-19 浏览次数:829
宝应法院氾水法庭与地方党委政府、公安、综治、企管、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采取“五个一”措施,从源头上防范企业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成效。
组织一次排查。以玻璃加工、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个体企业为重点,对辖区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掌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等第一手信息资料。
致企业主一封信。向辖区企业发出“一封公开信”,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企业树立按劳付酬理念,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签订一份承诺书。引导企业负责人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即使资金周转困难,也要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绝不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现象。
形成一份书面分析报告。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列出欠薪企业名单、数额、经营及资产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一企一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踪、检查督促、限期整改。对经营困难或可能弃企逃债的企业主及时掌握动向,一旦有转移资产、逃匿等迹象,及时采取资产保全等法律措施。
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加大调解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对拖欠工资事实清楚的,依法先予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