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创新审务督察机制治理“庸懒散贪”现象
作者:华建荣 发布时间:2014-09-22 浏览次数:834
为加强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宝应县法院创新审务督察机制,有效治理了“庸、懒、散、贪”现象,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督查中主要采取“三个结合”措施:
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审务督察组由领导带队共3人组成,定期走访全院各部门,向干警宣传审务督察的重要意义。同时,督查组成员还手持最高法院颁发的《审务督察证》,就干警违反“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问题进行突击亮牌督察。
内查与外访相结合。对内,通过上门督察、即时监控形式进行巡查;对外,通过走访案件当事人、法庭所在地乡镇、相关企业、主要饭店等,全面掌控全院干警在本院以及社会上的真实面貌,向院领导提出整改措施。
参与审判活动与查阅审判卷宗相结合。对案情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以及敏感案件进行现场监督,不定期旁听庭审,对庭审中法官行为进行现场点评。对当事人有举报线索的案件,进行直接调阅案卷式督察,认真查找和清理办案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审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均视情况进行口头警告或发出书面《审务督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