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试行“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
作者:章文宏 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次数:967
“法院的裁判书太长,还不容易看得懂。”很多当事人反映,由于判决书太长,里面的内容“不得要领,看不懂”,干脆跳过前面,只看最后一页的判决结果。
针对传统裁判文书起草费时耗神且当事人不易看懂等情况,海陵法院民三庭率先选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为切入口,试点运行“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
令人耳目一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要素式”判决书,与传统的判决书相比有很大不同,主要围绕交通事故发生经过、责任划分、投保情况、因事故所致损失、赔偿义务人及赔偿责任承担等要素,陈述原、被告意见和证据及法院认定依据等。整份判决书由当事人身份、案件要素、裁判意见和裁判结果几大部分构成。这种文书的特点是层层递进、条理清晰、简洁明了,让没有法律知识的当事人都能看得明白。
民三庭“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不仅仅在文书制作环节,还要体现在庭审和庭前准备阶段,实行审判流程“全面瘦身”。过去,不少当事人不知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对需要提交的证据也不是很清楚,往往觉得自己有理却输了官司,进而质疑法院的司法公正。现在,民三庭提供的《要素表》提示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提示,补齐材料,防止遗漏,有效提高了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同时也减少了二次开庭的几率。庭审时,原、被告各方在确认无争议的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责任划分、事故购买保险情况等要素后,直接进入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有争议要素的逐一举证、质证和辩论。
目前,民三庭“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已经推广至劳动争议案件,今后将逐步在其他类型案件中推广,以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