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把根须扎深、扎牢
作者:杨鑫森 发布时间:2014-09-28 浏览次数:2094
泰兴位于长江中下游地区,是美丽富饶的鱼米之乡。泰兴市人民法院下辖6个人民法庭,90多万人口。多年来,各人民法庭担负着公正执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任,广大基层法官战斗在化解基层矛盾的一线阵地。近年来,泰兴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以“保公正、提效率”为目的,主动创新法庭审判方式,突出法庭工作特点,亮点纷呈,点赞不断。
“民心审判”促和谐
对这起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黄桥法庭决定到双方所在村进行“民心审判”。面对熟悉的村民代表,双方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经过法官和村民们3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镇村干部表示,以调解方式结案,又减少了一个信访隐患。
“民心审判”即在审判过程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广泛倾听民心、及时回应民意为矛盾解决创造氛围,进而引导当事人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接受公序良俗,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公平公正,从而实现案结事了、群众受法律教育的目的。这一司法实践创新也得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认可,并在全省人民法庭庭长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因地制宜促审判
“机关单位夏季都是3点上班,我们都是安排2点开庭!”河失法庭庭长戴爱明告诉记者。原来,不少当事人住在农村,想在傍晚的时候趁着天凉快多做点农活,法庭主动放弃中午午休时间,通知当事人调整开庭时间,每天下午1:30分就打开法庭的空调,做着开庭前的各项准备,下班时间和平时一样,无形之中多工作了1个小时。
这只是各基层法庭打破作息常规的一个缩影,假日庭审、夜间庭审……群众怎么方便就怎么开庭^8个巡回法庭、16个审判联系点也经常看到法官巡回办案的身影,就地解决纠纷、争取一次结案,近年来已开展巡回审判200余次。同时,各基层法庭为解决巡回办案无人值庭的问题,制作法官联系牌、去向告知版,一目了然,方便群众联系,避免多跑冤枉路。
农村案件标的小、多分散,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作用,采取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组成“一加一”的审判小组,走村串户快速审结涉农的各类案件,审判效率得到很大提高,快速简易程序调解结案成为法庭审判案件的一大特色。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去年,虹桥法庭所在乡镇发生多起露天焚烧秸秆事件,且屡禁不止,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今年,在夏收来临之前,虹桥法庭主动联系乡镇负责人,组织村民开展“绿色司法”法制宣讲活动,进行有针对性地讲解、教育,发放了宣传手册。法官教导村民应当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可逾越法律法规红线,做一个守法公民,共同建设绿色、和谐。在宣讲过程中,有村民反映秸秆回收企业距离太远,自己来回运送不方便的情况,虹桥法庭程庭长立即和当地秸秆回收企业联系,经过磋商,初步达成意向,由企业派出大型车辆定时、定点到田间回收秸秆。村民听后一致拍手叫好,当场保证互相监督,绝不再焚烧秸秆,污染环境。
在积极参与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各基层法庭除巡回办案、公开开庭外,还通过出版墙报、张贴标语、到学校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参加辖区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把庭审开到村口,把法律送到地头,把“为民”思想送到心坎,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知法、守法、用法,为促进辖区群众和谐,助推普法教育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至今年9月,全院各基层法庭共审结案件近4205余件,审结率95.9%,一审服判息诉率93.8%,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其中黄桥法庭被评为“江苏省优秀人民法庭”,曲霞法庭副庭长张鹏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该院院长丁正明说:“基层法庭是全院的根本性工程,是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法庭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出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