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将刑事庭审搬进中学普法
作者:朱艳萍 发布时间:2014-09-28 浏览次数:850
当天,大丰市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的大礼堂主席台被布置成刑事审判的庭审现场,审判台、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告人座位摆放规范有序,300多名师生在校大礼堂台下就座。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刘某和翟某某相继被带进法庭。两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
刘某、翟某某均系从山东来大丰港某公司的打工者,月收入4000多元。今年7月9日上午10点半左右,两人在宿舍小区看到一辆摩托车上有车钥匙,就想坏主意想把钥匙拔扔掉,后来两人又商量将车辆偷去换钱用,于是刘某趁无人之际用钥匙开车,翟某某望风,最终将价值4735元的摩托车偷走变卖500元分赃。庭审中,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评析,以案说法。
据了解,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系大丰市人民法院与大丰市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联合组织,法院之所以将法庭搬进乡镇校园,主要是将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城市向乡镇延伸,重点关注农村学生的教育保护和法律宣传,通过在学校真实的审理刑事案件,让学生们亲身体验刑事审判的威严,感知法律的责任,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从而真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