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联络促审判 攻难点变亮点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14-09-29 浏览次数:2008
大丰法院的工作报告连续五年在人代会上以100%的赞成率获得通过,这是一个能够充分体现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由衷肯定的数据,更是大丰法院大力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借助人大代表的力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10年被省高院表彰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又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3年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
着力规范:开设联络“绿色通道”
“加强与在丰全国、省、市、县(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是促进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化法院改革,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这是大丰法院制定的《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中总则部分的一段话。对它的定位,来自于该院党组对代表联络工作的共识:主动接受监督,既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义务,更有助于法院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促进司法公正。
思路之下,制度先行。2010年年初,大丰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了代表联络工作会议,对加强与全国、省、市、县(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并完善了相关制度。院党组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规定》、《督办案件办理工作流程的规定》等6个文件,累计18章160条。专门成立了代表联络案件督查办公室,负责全市(县)法院的代表联络工作。大丰法院不断创新和改进联络工作理念方式,积极通过电子信箱、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拓展联络的覆盖面;大丰法院规定实行5年不变的定向联络代表制度,从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中选定36名熟悉业务、廉洁自律的专门联络员,承担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负责向代表汇报法院重点工作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先进典型事迹,及时将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转交督查办公室,向代表们反馈批评意见及交办案件的落实情况。严格规定了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和程序,要求交办事项应自收到交办件起2个月内办结,不涉及具体案件的,承办部门应在1个月内报告办理情况;具体案件已经审结的,应在收件后10日内报告,正在审理或执行中的,应在案件审(执)结后3日内汇报。
大丰法院专门为人大代表开设了“绿色通道”,要求对代表关注案件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进入法律程序、优先审理和合议、重大案件优先进入审委会讨论。实行代表关注案件办结的月通报制度,半月一催报、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同时实施调度会督办、领导包案督办、职能机构督办、定期反馈督办等办法,使办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制定了审判质量和工作业绩量化考评体系,将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纳入量化考核评价范围,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的落实。这些文件的制定和相关措施的保障,使大丰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真正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执行,使大丰法院的代表联络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成效明显。2010年以来,院领导共接待人大代表1000余人次,邀请全国、省、市、市(县)人大代表座谈和视察法院工作40多次,该院办理省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满意率为98.88%,一年比一年好。
真实司法:请人大代表点评
让人大代表与法院工作面对面,及时了解法院工作,看到法院的新变化、新发展,是更好地促进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改进法院工作的前提。为此,大丰法院主动采取措施,多途径地为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
2010年初,大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长琴上任后,先后到全市6个基层法庭进行调研,所到之处,都要看望当地的全国、省、市、县(市)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思路和重要工作部署,诚恳地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每次座谈会后,都要召开党组会,逐一落实和整改。
为了让人大代表全面掌握法院工作动态,大丰法院编辑了专供代表们参阅的《大丰法院工作通报》,向驻丰的全国、省、市、县(市)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以及对代表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在通报的最后一页都设置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表》,随时征询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不定期地选择典型案例和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庭审完毕后组织代表座谈或发放征求意见表,就庭审程序、庭审规范、审判人员履行法律职责的能力、水平和作风等内容,及时征求人大代表对庭审工作的意见。
从2010年开始,大丰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院院长、庭长会议,这是该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又一创举。也正是在2010年的院、庭长会议上,应邀参加会议的4位省、市人大代表知道了沈勇兵。沈勇兵同志现是该院大丰港法庭庭长,他虽然身患强直性脊柱炎,不能坐、不能睡,但仍然克服常人难以想像的病痛折磨,始终以惊人的毅力坚持在工作岗位上。近五年审执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群众投诉,无一当事人上访。2008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大丰法院评为法官之星。他的事迹让代表们为之动容,4名人大代表按捺不住内心的感动,自发前往医院看望沈勇兵,给他送去了2000元慰问金和一面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刚直不阿铸正义”的锦旗。在座谈会上,江苏省人大代表江波等代表们都纷纷表示:今后不仅要继续履行好依法监督的职责,而且要用实际行动支持法院的工作,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法院、宣传人民法官。
五年来,大丰法院先后邀请了400多名代表委员走进法院进行视察,聘请了18名执法监督员对法院的执法行为、执法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其中4名是省人大代表。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为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用实际行动真诚接受代表监督,促进执法公正。
代表参与 化解执行难题
前不久,大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走进大丰法院开展“人大代表看执行”活动。人大代表们通过听取法院汇报、座谈、旁听开庭、实地察看审判执行服务场所等方式,了解民事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进行评议。
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5月大丰市20家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就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全市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这项机制为法院解决“执行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在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在人大的支持协调下,大丰法院实现了在法定执行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涉执行信访案件息访率100%的好成绩,2010年和2012年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江苏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授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
大丰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去年,大丰市法院在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中再创佳绩,大丰法院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而新近推出的“人大代表看执行”活动是大丰市人大常委会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又一举措。“在活动中,人大要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配合好法院的执行工作;督促政府给予法院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支持,解决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缺钱、缺人的困难;督促财政对执行救助资金作出安排。”大丰市人大常委会分管法院的常委对这项活动提出明确的要求。
“通过近距离接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了解到一组组沉甸甸的数据,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还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不易,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今后要身体力行为化解执行难鼓与呼。”江苏省人大代表江波参加执行活动后感慨道。
联络沟通架桥梁,接受监督促审判。大丰法院在联络—监督—支持中实现了法院审判与人大监督的良性互动,克服了工作中诸多不足,全院整体工作进入了健康有序发展的快车道。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当事人服判息讼、自动履行增多、涉诉信访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