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都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的通知》,推动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公信。

 

《通知》要求,从108日起确保每个工作日的上、下午都至少有一场案件庭审直播。为扩大庭审直播的社会效果,要求在案件选择上,重点选择民生类案件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具有社会教育意义或法律指导意义的案件,保证直播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要求,庭审直播庭(室)确定好直播案件后,由承办人在开庭7日前填写《直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后较办公室发布公告,进行庭审直播的部门和承办人要积极做好诉讼当事人以及参与人的沟通协调和隐私保护工作,避免因工作不细造成被动

 

《通知》还对庭审直播重要意义、范围、申报程序、审查制度、具体要求、部门分工和技术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