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洪泽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周某某等73名村民诉某镇人民政府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案件涉及土地征收、村务公开等热点问题。因该镇村居干部大多是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为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洪泽法院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邀请相关人大代表23人进行旁听评议。

 

2009年至2012年,洪泽县汽车客运站等市政工程项目先后征占工程所在地村居委会的集体土地,该居委会对所提留的土地补偿费去向、开支等信息未及时公开。2014330,原告以EMS向被告邮寄了《村务财务公开申请书》,请求其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并监督指导居委会依法公开村务,原告认为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主体资格、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唇枪舌剑,激烈辩论;旁听席上代表们聚精会神,认真思考。随着审判长一记法槌,案件圆满审理结束。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评议,代表们认为合议庭庭审准备充分,审判程序层次分明,庭审驾驭能力强,对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庭审质量和效率都很高,展现出了法官精湛的业务水平。很多来自村居的代表们是第一次经历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通过贴近自身工作生活的典型案例及与法官的面对面交流,代表们感受法院在处理行政案件的热点和难点,了解到很多行政诉讼的基本知识,改变了过去对行政诉讼“官官相卫”的看法,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村居干部,做群众信得过的好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