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在审判工作中展示
作者:费尤祥 发布时间:2014-10-20 浏览次数:2037
学习一着不让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登记生效主义,而非登记对抗主义!”“我觉得你的观点存在偏颇。《物权法》虽然采纳了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但是登记生效主义并非只是针对登记了才能有物权。”“你这种观点已是登记对抗主义,偏离了登记生效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是一种效力优先性问题,不是登记才可生效问题……”原来以来这种辩论只能出现在高校理论研讨中,而盱眙法院青年法官“案例研讨会”却经常出现类似场景。
为促进青年法官“案例研讨会”规范化开展,青年法官们自己出台了《盱眙法院青年法官“案例研讨会”活动守则》。根据《“案例研讨会”守则》,每周五下午开展的“案例研讨会”活动可以开展学术研讨、案件研讨、经验交流、办案实践、文化娱乐等活动。
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很多问题在法律适用没有明确规定,只能依靠法官对法的理解来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自参加了‘案例研讨会’研讨,我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加深了,很多疑难案件都迎刃而解了。”正是“案例研讨会”对青年法官在适用法律上有较大的帮助,青年法官都称每周五下午召开的“案例研讨会”为“小型审委会”。即便如此,根据《“案例研讨会”守则》,参加“案例研讨会”的个人及“案例研讨会”本身不得对法官的意思自治施加任何强制力,这也是“案例研讨会”能一直持续开展下去的原因。
工作为民热心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任命助理审判员时,每一名法官都会用发自肺腑之声面向国旗宣誓。而之后的每个日夜,他们都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官的铿锵誓言,忠实地履行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
“喂,你好,请问是张XX吗?我是盱眙法院的小陈法官…你的案件由我负责审理,我们准备这周到你的住处现场开庭。”这是民一庭陈娇娇法官今年第12次到当事人家中开庭。
盱眙地处淮河下游、洪泽湖南岸,大别山余脉连绵南片且西、南与安徽接壤,属苏北唯一有山有水的县,下辖19个乡镇及1个国有农场。由于受地理条件限制,少数山区、河滩群众居住分散,一旦要到县城区参加诉讼都要几度辗转,增加了诉讼成本。针对这个问题,盱眙法院青年法官们主动把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和大山林场,让群众不出村子就可以参加诉讼。
青年法官均接受过法学科班教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均有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对立法本意理解较为深刻。但是,因青年法官们刚出校门,社会阅历不多,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较差等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存在。而“案例研讨会”这一组织形式,为青年法官们深入基层群众一线做好审判工作、交流经验提供了平台,有利于他们成长。今年以来,该院审判执行一线的青年法官办结案件近3000件,占全院结案数的32%,人均办结案件数及调解撤诉率均高全院平均水平。
情法也能交融
穿上法袍,是刚正不阿,铁面无私,努力追逐着公正司法的目标;脱去法袍,是心系群众,永葆为民司法的赤诚之心。
“X法官,请问我上个月在村口干农活回家,同村的戚某某骑摩托车路过时将我撞伤,至今他都拒绝赔偿我,这个问题应如何处理呢?”“这个问题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近年来,盱眙法院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组织青年法官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节点走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讲座,发放诉讼参与流程、文书样式、法律法规等宣传文字材料,为群众提供答疑解惑服务。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适用附条件缓刑,让被告人重新回到原就读学校学习,直至完成规定学业,取得相关的毕业证书。”这是刑事审判庭青年法官蒋莹莹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在判决书后多写的话。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的问题,青年法官们与城区范围内的部分学校结对子,有些被聘任为法制副校长,有些则被聘任为法制辅导员。他们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向青少年传授法律知识,以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和谐社会、平安校园创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