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作者:杨洁 于元祝 发布时间:2014-10-23 浏览次数:979
据了解,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具体指导和宿迁市委的大力支持下,从
“长期以来,地方保护主义是影响和制约行政审判制度公正、高效、权威运行的主要因素。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从源头上破解了行政审判长期受制于地方的现实困境,有利于避免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的不当干预,从制度上保障了司法公正。”宿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茂如是说。
为了保障集中管辖案件的审理质量,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设立了相应的专业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理。通过面向全市司法系统开展选调工作,选拔了一批具有专业背景、审判业务素质良好的法官进入集中管辖法院和市中院行政审判庭。此举不仅节约了审判资源,而且有效解决当前行政审判所面临的“吃不饱”甚至“无米下锅”的困境。
据了解,近四年来,宿迁全依法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审查案件4056件,基本做到了应收尽收;累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通过审判促成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为558件,实现了依法监督。此次以基层法院为“两区”分离主体、中级法院提级管辖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为促进行政与司法适当分离,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