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日下午,江苏徐州泉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将一张数额为163000元的现金支票送到了年仅18岁、因车祸伤残卧床的小高的母亲手中,并带去了月饼、牛奶等慰问物品,勉励他坚定信心,战胜病魔。

 

3年前,小高在一起车祸中受伤,全身四处构成四到十级伤残。经法院两次审理应得到496978.67元赔偿。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款项之外,剩余30余万案款一直未能及时给付。针对小高的特殊情况,泉山法院启动了能动执行机制,把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执行,终于在今年中秋前夕将最后一批案款全部执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