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7-21 浏览次数:2208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
精心谋划部署 坚持司法为民 服务发展大局
本报讯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实施。活动中,该院坚持把学习理论、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把注重实践、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贯穿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服务大局贯穿始终,通过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等方法,引导全院党员干部不断开展思想解放的新空间,实现发展理念的新提升。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的基层工作联系点。该院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院长、党委成员、庭室负责人分工负责制,切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该院除组织干警学习《十七大读本》、《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一些规定必读书本外,还让每位干警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撰写了心得体会,并将党委成员及庭室负责人的心得体会装订成册,供全体干警传阅交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宜兴法院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向人大、政协、政法委等单位送发征求意见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口各单位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做好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宜兴法院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全院有90%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时,该院积极开展预约立案、诉讼指引、巡回开庭、司法救助、诉讼风险告知和先执行后收费等措施,注重在各个环节上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为70多名当事人解决救助款50多万元,对100多位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金额达到80余万元。为应对金融危机、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宜兴法院及时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出台了依法服务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的10条意见。去年以来,该院共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8次。还先后派出100多名法官,通过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听取意见、案件回访等方式,对全市70余家不同性质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走访调研和法律服务,同时精心挑选了20名优秀法官与全市20家重点企业定期挂钩,为企业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筑起了“防火墙”。
宜兴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始终突出法院特色,以促进审判工作为目标,以提高审判质效为检验标准,审执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案件7960件,同比增长19.4%;结案7116件,同比增长21.2%;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0.8天,同比减少4.3天。全院案件上诉率5.21%,改判率0.37%,向上级法院投诉率0.17%,执行案件投诉率为零,再审率0.1%,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1%,各项审判质效指标继续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陈 冰 )
200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