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9件,2013年15件,2014年9件……连续三年,东台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数量明显呈现出递减趋势。

  然而,这可圈可点的减法背后却是有声有色的加法。法官们如同园丁,他们自加的是善意与爱心,压力与责任,创新与进取,正用辛劳的汗水温润孩子们的心灵,用法治的阳光照亮孩子们的未来,并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歧途转为坦途

  走进该院少年审判庭,圆形审判桌置于其间,金红交辉的国徽赫然高悬,墙壁上诸如“知耻近乎勇”的警示标语以及“周处除三害”等典故制成的漫画错落有致,一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浓烈人文气息迎面而来。

  “一个孩子能否由歧途转入坦途,连着的是个人的前程、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司法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其校对人生坐标,找准人生舞台。”分管院领导赵瑞祥介绍着该院人性化、程式化和菜单化的少年审判经验。

  庭前重调查,走访特定人群,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家庭、品行、表现等情况作全面了解,结论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照;庭中重感化,推行亲情会见、特定资格人参与诉讼活动以及法官寄语制,推动认罪悔罪;庭后重帮教,落实档案封存,强化帮扶力度,以参与社区矫正、开展技能培训、解决实际困难为支点,保证无障碍融入社会。

  2012年11月,在审理高三学生小赵的抢劫案时,少年庭庭长张志斌发现,由于缺乏管护,沉迷网游的小赵为应付巨大花销,这才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被发现后,急于逃跑的他进行了暴力反抗,结果转化为抢劫罪。此时,离高考已剩大半年时间,张志斌在安慰小赵放下思想包袱的同时对其实施档案封存,并建议他在外打工的母亲专门返乡照应。

  吃水不忘挖井人。如今,在大学里如鱼得水的小赵总爱在第一时间和张志斌分享学习生活中的喜悦。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审理的53名失足未成年人中,无一人重新犯罪。

  渴望汇聚希望

  “他们不是打架吗?怎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呢?”“这要被关几年呀?”“法槌都啥时候敲呀?”……今年4月17日下午,一起关于杨某等人的寻衅滋事案在东台某中学的现场开庭刚一结束,学生们就围上法官争先恐后地提问。

  树盼阳光禾盼雨。如何把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求知欲化作对法治的信仰和自我保护的武器,该院着力在普法宣传上挥毫泼墨,绽放出一幅幅精彩画卷。

  从校园普法处提笔。强化院校共建,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对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延伸到村居、社区、集市。

  向宣传内容上着墨。以青少年法治需求为导向,选取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素材,通过以案说法、一问一答的形式,制作普法宣传手册、展板、资料卡片,穿插漫画、法谚、法条,增强趣味性和可读性。

  在教学互动中点睛。开展“刑事审判进校区”活动,邀请师生、家长听庭议案,举办知识讲座,组织模拟法庭,形成教得活泼、学得轻松的互动氛围。特别是,该院以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契机,吸纳12名中小学教师担任陪审员,燃起了法治传播的星星之火。

  “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须臾都离不开法治的营养。法也是我们应当传授的'道'!”担任陪审员一年多的东台中学老师许爱华表达着自己的心愿。

  难点铸就亮点

  “我做了法律所不容的事,接受什么样的惩罚我都愿意。但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我女儿。她才11岁,可最近她妈妈又得了癌症,我又要……作孽呀!我对不住孩子!她以后可怎么办那?”今年2月,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的被告人邵某道出了自己最难以割舍的牵挂。

  法律无情但并非绝情!邵某的忧虑很快得到了响应。该院协调看守部门,让邵某和家人相聚,并建立了法官和其女儿的点对点联络机制,随时化解孩子今后可能面临的难题。

  而宏观上,这反映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如何保护的难题。为构建治本之策,该院向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发出了成立“失依儿童之家”的司法建议。很快,一石激起千层浪,该建议迅速转化为行动力量。截至目前,“失依儿童之家”已与全市9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结成帮扶观护对子,并常态化开展赠送文具书籍、提供心理辅导、解答法律咨询等活动,受到了广泛好评。

  与此同时,司法担当的半径在拓展。为给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予以特殊关怀,该院正在他们的成长之路上勇当“改革促进派”。今年3月,与辖区许河镇联合开展“法官村长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关爱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成了法官村长的重要职责。5月,在辖区溱东镇举办的“春蕾班”正式开班,20名贫困学生将由20位法官担任的“春蕾妈妈”资助、帮扶。

  身子俯下去,公信竖起来。在继“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两国字号殊荣之后,近日,该院又被盐城市委表彰为“2013-2014年度全市预防青少年犯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