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个子不高,偏瘦,一身黑色的套装配上她乌黑的长发,看上去很安静。

  然而,说起自己曾经的学艺生涯,陈燕萍顿时变得活跃起来:每天早上4点起床练功,可以一口气原地翻50个跟头,可以踢高难度的16根枪??8个人从各个方向扔枪过来,她要冷静地观察,迅速做出判断,用最敏捷的身手把枪踢走。

  可能这一动一静的反差会让人觉得突兀,但是如果你继续了解下去,会发现很多在常人眼中对立的东西,在陈燕萍这里却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她成功的“送法下乡”,把现代化的法律规则与乡土社会的风俗习惯嫁接在一起,利用调解这个司法利器,把乡村这个在转型中国特殊的领域推入了现代法治的范围。

  她能够兼顾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办小案顾大局。在一些如拆迁和劳动合同纠纷等很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的案件面前,她懂得利用调解软化法律的刚性,既帮扶了弱势一方,又顾全大局,为当地政府和企业排忧解难。

   她有时候对人很“冷”,对于求情送礼的当事人,她会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不徇私情,对于有违人伦的事情,她也会拍案而起;但她也有着一颗金子般的爱心,不管当事人地位再低,生活再穷,能力再差,她始终能保持一份对人的尊重,一个微笑,一杯茶,一句贴心的话,不知让多少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而她“法官妈妈”的事迹更是让多少人潸然泪下,竖起大拇指说声:“她是个好人!”

   她是个法官,理性,做事有条不紊,办案一丝不苟,法律的威严从她举手投足间传播开来;但她也是个女人,她会为照顾家庭不够而自责;她会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看韩剧……

   回想着这些,你会觉得这个女人真是了不起,似乎她更像一个艺术家,把很多不相干的,甚至冲突的元素,利用高超的技艺给拼成了一幅完美的画卷。

   她说最喜欢英国法学家柯克的一句名言??法律是一门艺术,在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学习和实践。

   我想陈燕萍最在乎这句话中的“艺术”二字,戏曲给了她一个追求美的艺术的舞台,法律则给了她一个追求公正和爱与善的舞台。但,不管在哪里“演出”,她总是那么用心、用情、用脑,所以一切都是那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