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南京南站乘车时,跳下站台翻越铁轨,抢在一列动车之前爬上站台未果,腰部以下被挤压致死。事发后,其父母将上海铁路局及南京站告上法院,要求铁路部门赔偿的诉请遭到驳回。

1月10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公布了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备受关注的“旅客穿越铁道被挤压致死案”位列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法院披露的案情显示,2017年3月26日,旅客杨某乘高铁由苏州至南京南站,于15时22分到站,杨某下车后到换乘电梯及出站口周围徘徊。十一分钟后,D3026次列车进站。杨某在列车驶近时,由站台跃下,在动车车头前翻越轨道,向对面站台方向奔跑。站台值班的车站工作人员发现后向杨某大声示警,列车值乘司机发现有人跃下站台,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鸣笛示警,列车速度急速下降。

不过,杨某横穿轨道,努力向站台攀爬未果。最终,动车将杨某腰部以下挤压在车体与站台之间,并以惯性裹挟杨某辗转向前跑了35米后才停下。

与此同时,车站工作人员向南京市急救中心呼救,医务人员很快到达现场。南京南站派出所接到车站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处警,并电话通知消防人员到达现场。

遗憾的是,参与现场施救的急救中心医务人员随即宣布杨某死亡,后经对站台破拆将杨某遗体移出站台。事故发生后,当日D3026次动车组停运。

后来,杨某父母将上海铁路局、南京站告上法院,以列车司机没有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铁路部门未尽安全防护、警示义务为由,要求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本案中,杨某在站台滞留时没有任何异常举动,也未向铁路工作人员求助,其跃下站台,事发突然,并无前兆。站台值班人员在发现有人横穿线路后,奔跑过去并进行喝止。在地面有警示标识、站台有广播提示、站台侧面有提示、站台有人值班的情况下,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在发现杨某穿越轨道的第一时间,列车及时采取了刹车(紧急制动)措施。

事发后,从南京南站事故处理经过来看,其已尽其所能,所采取的应急救助措施并无不当。而杨某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预测损害发生和防范控制损害结果的能力,其不顾警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是对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漠视和放任。

因此,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之所以将该案列为江苏法院的十大典型案例,江苏省高院表示,该案的裁判,旗帜鲜明地对漠视规则、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否定评价,向全社会传递了尊重规则、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了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积极作用,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