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法院执结一起“老大难”公证债权案件
发布时间:2004-03-26 浏览次数:2567
日前,江苏省阜宁县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千里跋涉,在上海成功执结一起积存三年之久、标的达10万多元的“老大难”公证债权案件。 三年前,阜宁县益林镇居民张某、高某与个体老板颜某办理了一笔8万余元的债权公证文书,借款到期后,债务人颜某借故推托不还。无奈之下,张某、高某向阜宁县法院申请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此后由于颜某外出逃债、下落不明,法院一直无法执结此案。 2004年3月13日,该院执行人员得到一条可靠线索:被执行人颜某现正在上海经商,并具有完全偿还能力。执行人员随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该院高度重视,考虑到被执行人身边有数名随从“护卫”,行踪诡秘,为确保能成功执行,特抽调了4名经验丰富的执行员和4名精明强干的法警组成赴沪执行组,前往上海执行。到上海后,执行组发现所掌握的被执行人住址已变动。然而,执行组成员并没有气馁,他们将搜集到的点滴信息,逐一归纳,综合分析,最后确定了查找的方向和范围。经过几天几夜的细致搜索,最终锁定了颜某的准确住所。当时已是深夜,为了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执行组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化装守候在颜某门口附近,一直等到早上6时,才借社区工作人员身份,以“抄电表”为名,将颜某的房门敲开。当执行人员出示证件后,颜某顿时惊得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自己藏在人海茫茫的上海,居然还会被查到。执行组将其带到指定地点后,向其宣传公证债权文书与法院判决书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拒不执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颜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只好乖乖地表示配合执行。到中午12时,共筹集了8万元现金履行债务,剩余欠款经申请人同意以货物抵债。 至此,该起积存三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的艰苦跋涉和周密安排下,终于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张某、高某被干警们的高度负责精神深深感动,特地为执行局和法警队分别定做了两面写有“人民的好法官”、“公正廉洁、执法如山”的锦旗,一路燃放鞭炮登门致谢。 |
文章出处:阜宁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阜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