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 赞扬省法院民二庭法官“秉公执法、尽心尽责”
发布时间:2004-04-15 浏览次数:2455
此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审由无锡中院判决后,原审被告江阴华润制钢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省法院,由刘珍法院主审。此案涉及五方当事人、四份内容交叉的合同、数十笔往来帐目、合同履行时间跨度长达8年,还牵涉到已经由无锡中院调解结案的另一起案件,头绪繁多,事实认定难度大。被上诉人上海众兴实业公司,虽然一审胜诉,但面对复杂的案情,作为外地当事人心中难免有所焦虑。而刘珍法官,在接手该案以后,不偏不倚,出于公心,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首先是组织当事人将帐目逐一质证;为确保判决无误,她还专门请一审法院法官携带调解案件卷宗到省院,共同逐一核对帐目,分析案情。对8年中每一笔帐目的来龙去脉都理得一清二楚,最终依据事实维持原判,保护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张培宜深深感叹道:“要了这么多年债,我们自己都没有理清楚的帐,江苏省高院法官抱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帐目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是太尽心了!”对于赞扬,刘珍同志说:“真的没什么,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如果法官将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贯穿于每一件案件,贯穿于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中,时刻把群众的利益,群众的疾苦记挂在心上,那么为公正执法、及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再辛苦也只会觉得“真的没什么”。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严谨的工作作风这正是大家要向刘珍法官学习的地方。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