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交办工作
发布时间:2004-04-15 浏览次数:2375
为落实省人大、省政协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按期办结并答复代表和委员,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成效,确保建议提案中提出的实际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对省院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近日,省法院专门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统一对建议、提案进行了交办。分管办理工作的周晖国副院长就建议、提案的办理程序、要求、方法作了说明和分工,公丕祥院长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交办会要求,省院各承办部门的领导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落实好办理工作。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法院改革、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代表、委员多次反映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在坚持以往好的工作方法和做法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开门办理力度,对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都做到在正式答复前与代表、委员见面,充分征求意见,通报办理情况。对重点建议、提案,要尽早与代表见面,并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调研。
会上,公丕祥院长就如何求真务实地办理好代表、委员提案,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增时了解、沟通的一个重要途径。人大代表反映民声提出建议,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反映社会各界的心声,是民主监督。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促进法院公正司法的有力措施。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改善法院形象的契机。二是切实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各承办部门,不论是主办还是协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具体的承办领导和承办人员。要求具体承办人员的素质、水平要高,这是提高办理工作的基础。各承办部门收到办理件后,应认真审查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内容,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主办部门要做好办理的牵头工作,协办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三是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最后的落脚点是办理的质量。首先要依法做好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的全过程要有法律依据,要依法办理。其次,办理工作始终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具体问题,在综合考虑社会效果的大局上加以权衡,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办理。第三,办理工作要深入细致,坚持开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讲究实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适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开庭审理、参加申诉复查案件听证,并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案件相关情况。通过开门办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现办理工作的阳光操作和程序的公开。
最后,公院长要求,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争取把今年的建议、提案工作做得更好。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