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豫县法院八项措施抓好案件质量监控
发布时间:2004-05-28 浏览次数:2224
为加大监督和监控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江苏省宿豫县法院强化和完善八项措施,实现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及事后监督相结合,形成职责分工明晰、情况掌握及时、原因分析准确、处理办法得当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
一是强化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每月评查上月已结所有案件,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列表通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二是建立质量分析机制。每季度对被中院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分析,查找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听取原审法官申辩意见,并向审委会作出汇报,由审委会确定责任。每半年对维持原判、驳回申诉案件进行分析,对发现的原审在程序和实体方面的细小差错予以通报。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大交督办工作力度,对上级交办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审理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并及时作出专题报告。四是建立大会剖析制度。每季度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分管审判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剖析,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提出建议和对策。五是加强培训和研讨。每半年针对申诉和再审案件的审理所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并针对申诉和再审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研讨,积极探寻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六是严格庭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庭审考核,通过庭审考核促进法官提高庭审水平。七是严格奖惩。合理界定差错标准,严格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评定标准,加大奖惩力度,对构成轻微差错的,每处扣责任人考核奖3-10元,对构成一般差错的,每处差错扣除责任人目标考核奖20元;对认定为严重差错的,每处差错扣除责任人目标考核奖100元;对案件质量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件奖励200元;对优秀法律文书,每份奖励100元。八是办好《审判监督内刊》。每季度编发一期《审判监督内刊》,刊登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审判工作运行情况及优秀案例、优秀法律文书等,及时反映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并为互相学习借鉴、交流经验提供阵地。
一是强化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每月评查上月已结所有案件,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列表通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二是建立质量分析机制。每季度对被中院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分析,查找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听取原审法官申辩意见,并向审委会作出汇报,由审委会确定责任。每半年对维持原判、驳回申诉案件进行分析,对发现的原审在程序和实体方面的细小差错予以通报。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大交督办工作力度,对上级交办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审理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并及时作出专题报告。四是建立大会剖析制度。每季度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分管审判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剖析,并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提出建议和对策。五是加强培训和研讨。每半年针对申诉和再审案件的审理所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并针对申诉和再审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研讨,积极探寻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六是严格庭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庭审考核,通过庭审考核促进法官提高庭审水平。七是严格奖惩。合理界定差错标准,严格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评定标准,加大奖惩力度,对构成轻微差错的,每处扣责任人考核奖3-10元,对构成一般差错的,每处差错扣除责任人目标考核奖20元;对认定为严重差错的,每处差错扣除责任人目标考核奖100元;对案件质量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件奖励200元;对优秀法律文书,每份奖励100元。八是办好《审判监督内刊》。每季度编发一期《审判监督内刊》,刊登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审判工作运行情况及优秀案例、优秀法律文书等,及时反映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并为互相学习借鉴、交流经验提供阵地。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