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修改与完善”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在扬州中院研究室组织下,扬州法院五名法官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分别就“民事诉讼法的体系、起诉制度、再审程序”、“审前程序、调解与审判的关系”、“审判组织、陪审制度”、“上诉审程序、证据制度”、“仲裁法的修改与完善” 等问题举办了五场学术交流会,由国内民诉法的权威学者作主题发言,并由专家进行点评,与会学者并进行讨论。
  本次研讨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不仅民诉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如江伟、李浩、张卫平、王亚新、叶自强等40多位教授参会并提交了论文,最高院原副院长唐德华、立案庭副庭长郑学林、执行办副主任葛行军也到会作了发言。此外,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部门领导也参会交流。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相继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报道。
  本次研讨会也得到司法实务部门的重视,除该院派人参会并提交论文外,省高院民一庭、民三庭、研究室均有代表参会。无锡中院院长储红军、南京中院副院长姜红鲁、苏州吴中区法院院长曹萍还在大会就“陪审制度、再审制度、民诉法修改的原则及基层审委会的运作”作了主题发言,司法实务部门代表的发言也为专家学者在修法时提供了实证参考。
  通过参加研讨会,让司法实务者了解了民诉法学界的前沿动态,掌握了民诉法修改中的争点与共识,既开阔了眼界,也拓宽了思路,同时也增加了实务部门与专家学者之间的互动。
  
文章出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