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到扬州法院进行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04-06-24 浏览次数:1955
6月19日至20日,省法院公丕祥院长来到扬州市就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人民法庭建设、审判管理、法院队伍建设和人民法院参与大调解格局的建立等情况进行工作调研。
扬州市委书记孙志军、市委副书记王军、市委秘书长陈明在迎宾馆亲切会见了公院长一行。市委孙书记充分肯定了近两年全市法院特别是市中级法院的工作。他指出,在扬州加快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法院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法院能够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妥善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帮助市委市政府解决了一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过程中法院能够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通过出台一系列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措施,特别是在服务外资民资发展、服务市直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改制以及城市改造过程中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为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注重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配合,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孙书记表示,由于历史的原因,全市法院在建设和发展方面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基础设施条件、人民法庭建设、干警职级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市委市政府将采取措施,帮助法院加以克服和解决。公院长感谢市委市政府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市委对法院工作非常重视,也非常支持,能够全力支持法院公正司法,能够积极帮助解决法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去年以来,中院党组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具体措施,各项工作都抓得很紧,尤其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已经进入全省法院的先进行列,这些都与市委的关心支持分不开。公院长指出,当前扬州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扬州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环境,公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强法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确保队伍不出任何问题,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扬州市委副书记王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冀仁贵分别陪同公院长一行视察了维扬法院、江都法院、仪征法院以及江都法院宜陵人民法庭、仪征法院马集人民法庭。市中级法院院长李飞坤、副院长徐军以及维扬、江都、仪征等市、区主要领导同志陪同视察。公院长分别听取了各法院关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法院和法庭建设情况,并就当前做好法院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一是要把服务大局各项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搞好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心。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搞好审判工作首先就是要依法服务好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要通过公正高效司法,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依法严打的力度,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审判职能向基层延伸,尤其是要认真研究诉讼调解与大调解工作相衔接的问题,要把全省大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明确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使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上访工作,妥善处理上访老案,努力减少涉法上访案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依法妥善处理缠访、闹访等问题,做到对涉法上访案件的司法解决与非司法解决的有机结合,这是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二是要把审判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审判质量和效率管理机制是整个法院工作的基础,要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审判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要通过认真分析审判质量和效率11项基础指标和14项分析指标,及时掌握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要通过加强审判管理,确立正确的导向,引导广大法官尽心尽职办好案,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审判工作。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新的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机制起步阶段所取得的成果。
三是要把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要培养法官队伍的好的作风和良好形象,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要按照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的“四个不出问题”的要求,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要教育干警严格自律,自觉抵制外部的各种诱惑和干扰。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要努力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确保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是要继续把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的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要继续抓好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建设,建设质量一定要高,要确保大楼树起来,干警不能倒下来。要把人民法庭建设好,人民法庭地处基层,地处审判一线,要加强人民法庭力量配备,一定要把法庭庭长配备好,要确保法庭人员的素质要高一些。要努力提高法庭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采取一定措施对法庭审判的案件跟踪检查。要切实关心法庭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在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法庭形象的同时,努力改善法庭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公院长要求,各法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不断解决法院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经费保障、干警职级等困难和问题。
扬州市委书记孙志军、市委副书记王军、市委秘书长陈明在迎宾馆亲切会见了公院长一行。市委孙书记充分肯定了近两年全市法院特别是市中级法院的工作。他指出,在扬州加快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法院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法院能够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妥善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帮助市委市政府解决了一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过程中法院能够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通过出台一系列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措施,特别是在服务外资民资发展、服务市直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改制以及城市改造过程中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为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注重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配合,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孙书记表示,由于历史的原因,全市法院在建设和发展方面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基础设施条件、人民法庭建设、干警职级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市委市政府将采取措施,帮助法院加以克服和解决。公院长感谢市委市政府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市委对法院工作非常重视,也非常支持,能够全力支持法院公正司法,能够积极帮助解决法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去年以来,中院党组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具体措施,各项工作都抓得很紧,尤其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已经进入全省法院的先进行列,这些都与市委的关心支持分不开。公院长指出,当前扬州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扬州实现“两个率先”,力争苏中第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环境,公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强法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确保队伍不出任何问题,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扬州市委副书记王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冀仁贵分别陪同公院长一行视察了维扬法院、江都法院、仪征法院以及江都法院宜陵人民法庭、仪征法院马集人民法庭。市中级法院院长李飞坤、副院长徐军以及维扬、江都、仪征等市、区主要领导同志陪同视察。公院长分别听取了各法院关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法院和法庭建设情况,并就当前做好法院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一是要把服务大局各项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搞好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心。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搞好审判工作首先就是要依法服务好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要通过公正高效司法,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依法严打的力度,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审判职能向基层延伸,尤其是要认真研究诉讼调解与大调解工作相衔接的问题,要把全省大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明确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使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上访工作,妥善处理上访老案,努力减少涉法上访案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依法妥善处理缠访、闹访等问题,做到对涉法上访案件的司法解决与非司法解决的有机结合,这是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二是要把审判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审判质量和效率管理机制是整个法院工作的基础,要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审判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要通过认真分析审判质量和效率11项基础指标和14项分析指标,及时掌握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要通过加强审判管理,确立正确的导向,引导广大法官尽心尽职办好案,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审判工作。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新的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机制起步阶段所取得的成果。
三是要把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要培养法官队伍的好的作风和良好形象,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要按照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的“四个不出问题”的要求,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要教育干警严格自律,自觉抵制外部的各种诱惑和干扰。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要努力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确保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是要继续把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的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要继续抓好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建设,建设质量一定要高,要确保大楼树起来,干警不能倒下来。要把人民法庭建设好,人民法庭地处基层,地处审判一线,要加强人民法庭力量配备,一定要把法庭庭长配备好,要确保法庭人员的素质要高一些。要努力提高法庭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采取一定措施对法庭审判的案件跟踪检查。要切实关心法庭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在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法庭形象的同时,努力改善法庭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公院长要求,各法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不断解决法院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经费保障、干警职级等困难和问题。
文章出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