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全员办案释放最大“众力值”
作者:白雪 庄园 发布时间:2014-11-04 浏览次数:2032
今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将全院资源向审判一线集聚,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要求院、庭长回归到办案中去,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的办案硬性指标和要求。截至今年8月,院庭领导办结各类案件249件,其中超过60%的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员办案的良好氛围正在武进法院蔚然成风。
第一现场:一号法庭院长开庭忙
“闭庭!”随着审判长——武进法院院长潘桂林手中的法槌敲响,在第一法庭内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当庭宣判,但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的脸上都透不出高兴,他们手上拿着的不仅有一份判决书和上诉须知,还有一份罚款决定书。
原告吴某与被告朱某为一对甥舅。朱某因生意亏损结欠债务数额较大,为阻挠其他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所居住的房屋,其与外甥吴某商量,采取伪造借条等形式虚构两人之间存在近百万元的借贷关系,并由吴某至法院起诉朱某。
在庭审调查中,吴某言辞闪烁,对借款细节语焉不详。主审法官潘桂林敏锐地觉察出该案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通过加大法律释明,吴某与朱某均承认了错误行为。
“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组织、加强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院庭领导的办案要求,对促进角色回归、提升审判质效起到了助推作用。”潘桂林表示。
第一资源:聚人气打造“精英一线”
实施意见中指出,要将过去的间接定案模式转变为直接定案模式。意见同时明确,由院庭领导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中,至少应由一名青年法官参与。
“作为一名刚刚走上三尺法台的青年法官,能与分管院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此类疑难案件,对我来说受益匪浅。”周运在庭审后表示,这一模式对于青年干警的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院庭领导担任审判长与青年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疑难案件,一方面院庭领导率先垂范将业务能力最大化释放,真正回归到“法官”这一角色;另一方面,通过与青年干警组成合议庭,宝贵的审判经验能够得到生动地传承,为储蓄“后备精英”奠定基础。
第一标准:硬指标加码核心竞争力
在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会上,潘桂林特别通报了一份让与会的各部门负责人有些意外的“成绩单”,上面罗列了院庭领导的办案数,这让许多没有完成既定任务的领导红了脸、出了汗。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组织、加强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业务部门的分管院领导每年担任审判长的案件数量应不少于15件,业务部门庭长每年担任审判长的案件数量应不少于30件,综合部门分管院领导每年承办或参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数应不少于6件。
提到通报这份“成绩单”的初衷,潘桂林表示:“通报只是一种手段,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手段,将院庭领导办案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起到作用、见到成效。从会议室到审判庭,院庭领导们应该将更多的精力倾注到审判业务中去。”
第一团队:破壁垒打造复合人才
按照“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武进法院各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进行对接办案,综合部门具备法官资格的教导员及其他中层副职每年承办或参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数不少于10件,审判员不少于12件,助理审判员不少于6件,没有审判资格的文秘人员必要时抽调担任书记员。对未能完成办案指标的综合部门和人员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今年3月至8月,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共审结各类案件119件。很多综合部门的干警都是从业务部门走出来的,他们的技巧与经验应该成为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股强大的支撑力。”潘桂林表示,打破部门屏障打造复合人才,将有助于化解法院面临的人少案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