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法庭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扬州中院根据《2004年法庭巡回培训计划》,利用双休日,组织兼职教师赴高邮、宝应、仪征和邗江法院,主要围绕法庭建设与廉洁自律、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等内容,开展了法庭巡回培训。各基层法院对这种深入审判一线,贴近审判,注重实效的培训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开展法庭巡回教育培训,是该市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巡回培训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坚持把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放在首位,以法律相关专业理论培训为基础,以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确保巡回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该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布署巡回培训的方案、审核巡回培训内容、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并对抓好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精心选任兼职教师。在全市法院范围内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心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并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的审判骨干为兼职教师,承担巡回培训任务,同时,明确兼职教师职责和待遇,以增强兼职教师的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三是加强考核。做到逢训必考,通过考核检验培训的效果,改进培训方式,同时,建立法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一位法官参加培训的时间、内容、考试成绩。

  
文章出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