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倾心着力化解一起拆迁纠纷 区政府领导称“还是法院的办法好”
发布时间:2004-10-14 浏览次数:1716
312国道拓宽改造是省政府确定的交通重点工程,今年年初起进入了实施阶段。新线规划区内的本区东北塘镇锦阳村西二组上百户居民主动拆迁,配合重点工程的开展,至6月仅户主为吴某一户居民因拆迁补偿要求过高而未能拆迁。区、镇、村三级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甚至组成联合执法组到现场展开拆迁动员工作,结果数次无功而返,吴某成了名副其实的“钉子户”。
为解决这一问题,区政府于6月7日寻求了司法程序,以东北塘镇镇政府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履行拆迁协议。锡山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从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的高度出发,分管院长张一心、民一庭庭长蒋广新等多次研商该案的有关问题,寻找矛盾的焦点,承办法官按确定的思路进行了反复耐心的疏导,但未能奏效。案件被告代理人、被拆迁人表亲、某单位法律工作者过某由原来的幕后转到了台前,为吴家出谋划策,致使吴某及家人有恃无恐,固执己见,漫天要价。
随着拆迁期限的日益临近,交通指挥部紧锣密鼓继续加大工作力度,9月19日行政联合执法组再次来到现场,吴某的哥哥拿着斧头爬到房顶,并伤了1名执法成员,另1名亲属则拿着汽油桶,欲在执法组采取行动时同归于尽,行政执法再次受阻;9月26日,区政府朱爱勋区长亲自主持召开有关部门的协调会,专题研究吴某拆迁问题。锡山区法院钱铭南院长根据实际情况的演变过程作出正确的判断,认为“过某在整个事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个关键性的人物”,提出了“外围联手,突破过某”的工作思路,并会同所在其单位领导找过某谈话,经过1小时法制教育和入情入理的劝导,过某积极转变态度,主动协助法院做好被拆迁人的转化工作。次日被拆迁人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条件,并立即拆除所有房屋,一场旷日持久、行将矛盾激化的拆迁纠纷划上了句号。
文章出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孙福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