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院宣传处长座谈会在南京举行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网络建设进行了专题研讨
发布时间:2004-11-15 浏览次数:1415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司法为民要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宣传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部署的具体措施,深入宣传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示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为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指出,当前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针对人民法院工作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存在一些噪音和杂音,不利于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不利于国家的司法权威,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些问题的存在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表现手段也花样翻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因此,切实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人民法院工作整体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法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客观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司法宣传工作十分重视,肖扬院长在2003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审判实践,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强调要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中国法院网以及各类、各地法制报刊和网络,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各级法院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党组的重大部署,把切实搞好司法宣传工作提到重要的高度。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改善工作条件,配好装备,保证经费,为司法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切实加强司法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管理,努力提高司法宣传工作水平。注重做好网上涉法舆论的阅评和引导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管理,建立快速灵活的信息沟通与处理机制。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决不允许各种杂音、噪音混淆视听,损害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要突出重点、加强策划,继续深入宣传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入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和进展。
会议还针对当前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形势的发展,对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网络建设进行了专题研讨。会议认为,网络媒体的发展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提供了新的途径和阵地,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各级法院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充分重视网络在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利用中国法院网的网络平台,建设好网上涉法舆论的主阵地。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守增 张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