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05-01-04 浏览次数:1421
本网镇江讯: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畅通与人大、政协的联络渠道,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把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代表联络作为改进工作、公正司法的动力,形成了多渠道、全方位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八项工作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法院的各项工作,在代表、委员与法院之间架起一道沟通联络的桥梁。
一是议案办理负责制度: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主办,确定专人承办的分级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了“统一登记,分类管理,归口办理,责任到人,统一办复”的办理程序,并指派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二是联系卡制度:向人大、政协委员发出联系卡,告知法院办公室联络工作人员的通讯方式,保证他们与法院联系渠道的畅通,随时听取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三是赠送宣传、信息刊物制度:向部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送《江苏法制报》和本院的《情况反映》、《工作简报》,使他们了解法院的工作,掌握审判工作的新情况;四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制度:通过他们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审判人员的意见、要求和希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建立网络及时落实建议制度:实现代表、委员建议、批评等办理全流程微机管理,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位,保证办理工作准确、及时;六是实施“阳光审判”,自觉接受监督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七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度:在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中,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用理论来指导实践,使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更具科学化、合理化,从而提高了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八是热点难点问题共同参加听证制度:在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络过程中,拓宽领域,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邀请人大、政协参加听证会,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