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巡回法庭为水产养殖业保驾护航
作者:陈茜 发布时间:2014-12-02 浏览次数:2063
一张简易四方桌,两条普通长板凳,几张农家小凳子,在临时挂起的法徽映衬下,形成了一个庄重而神圣的巡回法庭。
“要是按照以前,我们要从乡下坐车、转车到市里才能开庭,很不方便,没想到法庭的同志们能在周末把法庭搬到家门口,方便了我们参与诉讼。”当事人顾某开庭前就心怀感激,同时表示会合理合法地与原告解决纠纷。
因案件涉及到村委会与承包户之间的承包合同,开庭前承法官朱隽就与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委会联系,请相关村干部、村民代表、承包户代表等旁听审理,既可以听听群众的意见,又能以案说法,教育一片。
“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水上巡回法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缸顾乡夏广村村委会诉顾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法官宣布开庭后,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立刻庄重起来。原告方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被告方答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法庭询问、法庭辩论等环节一一进行。
审理中,原告方认为此前与被告所签的《二、七组鱼塘养殖承包合同》、《大鱼塘养殖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价格为120元每亩每年,与近年政府指导价800-1000元相去甚远,当时因村里急需还债,通过招投标程序,被告以承包时限长、一次性缴纳承包金的优势竞标成功,故现主张因情事变更请求变更或解除上述合同。被告方答辩称,原被告所签合同经过村支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并经公开招投标,是合法有效的,不同意原告诉请。
庭后,法官与当地村民、村干部交流了解相关情况。村民对合同的合理有效性持两种意见,部分认为当时承包程序是完备的,且承包户也一次性缴纳了承包金,村委会没理由解除合同;也有村民认为承包金按现在的市场价格确实过低,显失公平,应当予以解除。对此,法官组织原被告调解,以期尽快解决纠纷。
送法上门——特色巡回司法服务
“我们兴化是水产养殖大市,尤其是西鲍法庭所辖的西北片区以农业、养殖为主,因水产养殖所涉的土地承包合同、排除妨碍等纠纷一度是影响地区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顽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我们西鲍法庭建立了‘水上巡回法庭’,特别针对水产养殖业开启养殖业发展司法服务机制,以一系列的措施从源头化解农业承包纠纷。”为此,西鲍法庭创新了巡回审理制度:一是在偏远的行政村或交通不便的自然村,设立多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到点开庭,方便出行不便的当事人诉讼。二是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审理,法庭要求凡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律调查到田头,一律深入到现场。巡回法庭以其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群众易于接受的特点,充分发挥了“巡回”的司法服务效果。
就地审理——法庭群众双向互动
“我们村及周边一些自然村的承包合同纠纷近年来日益增多,别说普通农民承包户,就是我们村干部也对很多法律一知半解,遇到问题不懂得如何用法律解决。巡回法庭不仅方便了诉讼,更重要的是把法庭搬到现场,让村民也参与其中,给老百姓上了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一位村干部这样感慨道。不仅群众可以接近司法,了解法律知识,法官也可以深入现场、深入群众,了解当地的实情。案件的审理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但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参与可以作为法官审理的参考,并且在组织调解的过程中,提高调解的时效性和公信力。
互联共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巡回法庭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也存在着运行成本较高、适用案件类型有限等劣势。鉴于此,不仅需要法院和法庭从制度层面、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下大力气进行调整和完善,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从管理体制上、公安和法庭的配合机制上进行一定的制度创新。为此,西鲍法庭经过多方考察论证,不断加强与当地各职能部门的联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让审判人员分别挂钩辖区乡镇,建立了以法庭、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由挂钩法官定期或不定期联系,及时掌握、收集与反馈辖区内的养殖业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纠纷的调解方案和指导意见,提高对解决养殖业纠纷的联动性和有效性。
一直以来,西鲍法庭充分发扬巡回审判的优良传统,针对辖区农业发展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践了巡回法庭制度的常态化、机制化,对“水上纠纷”、“农田纠纷”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