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法庭 护航大民生
作者:王璐丹 发布时间:2014-12-03 浏览次数:2113
一个仅有10名职工的小单位,要有一番大作为,实属不易,一个仅有10名干警的小法庭,要办出桩桩件件人民满意的案件,也许更难。丹徒法院宝堰法庭却交出了一份份出色的答卷。日前,该庭荣膺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亦成为镇江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近年来,丹徒法院宝堰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实际行动为保障辖区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开放型”管理模式 拉近群众距离
宝堰法庭管辖26个行政村,约10万人口。法庭办公楼外区域一律采用开放型的管理模式,其法园文化广场集普法宣传、休闲健身于一体,向当地群众开放,让百姓在休闲健身的同时,随时随地感受到法文化的熏陶。
“网格化”服务体系 造福地方百姓
2012年初,宝堰法庭联合宝堰镇政府、上党镇政府、荣炳盐资源区政府及社区基层组织构建“网格化”调解模式。以宝堰法庭为连接点,以“一镇一网格”的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在各网格内建立从镇到村民小组的三级网络,即各镇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为一级网络,各村调解委员会为二级网络,各村民小组为三级网络,由点到线到面,形成周密的联络网。网格内建立了qq群,并将群号、法官联系电话、法庭地址等在辖区所有乡镇的法庭巡回点进行公布。法官、政府官员、基层村干部、村调解员都长期在qq群里为群众服务,群众既可以在群里咨询法律法规,也可以在群里提出对司法的建议和期待。
“无讼村”品牌打造 构建一方和谐
在2012年度法院系统开展的“无讼村”创建活动中,宝堰法庭积极尝试将此活动与地方政府开展的“双零工程”创建活动相结合,开展“三零工程”(即零上访、零发案、零民事诉讼)创建。率先在鲁溪行政村实行“零诉讼”创建试点工作,下发了《开展“无讼村”试点活动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与该村实际相符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机制,实现诉讼调解向前延伸,把民间纠纷在诉前纳入人民调解,把化解矛盾纠纷的阵地移至立案前,有效减少了民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自“无讼村”试点活动开展以来,鲁溪村15个村民小组实现了零诉讼。2012年10月,宝堰镇鲁溪村荣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为本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行政村。
“巡回式”办案制度 架起连心桥梁
法庭每月坚持巡回办案,坚持办案到村、到户,尽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提高调解能力入手,向村社干部了解弱势群体纠纷情况,对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残疾人、老年人、五保户等特殊涉诉民生的纠纷,首先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对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纠纷,如当事人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庭干警通过审查,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群众,法庭代为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近年来,宝堰法庭干警在巡回立案过程中先后发放法官便民联系卡5000余张,群众通过联系卡上公布的电话,预约立案157件,其中残疾人、老年人、五保户等特殊群体通过电话、他人代信等方式预约,法庭上门立案32件,减少了群众多次往返等待立案的时间。
“文化型”法庭建设 彰显特色成果
身处宝堰人民法庭,浓浓的文化气息不禁扑面而来,走进审判大楼和办公大楼,处处可以看到一张张劝息调和名言名句的书法、一幅幅传统美德普法故事,周围的环境时刻被法文化所浸润。法庭针对宝堰地区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案件相对较多的特点,还专门订制了致离婚诉讼当事人、致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致赡养诉讼当事人的宣传牌,通过法官寄语的形式,做好诉讼当事人矛盾纠纷劝诫与化解工作。利用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烘托,充分发挥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不断优化法庭环境,进一步深化社会创新的效果。该庭先后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点”,被市委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授予镇江市“廉政文化示范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