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月15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里,该院院长钱斌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庭审拉开了序幕。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淮安市法院将院庭长办案作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让院庭长回归法官角色。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庭长办案20675件,占办案总数26.54%。

  争办大案要案,发挥求实争先的表率作用

  1月15日下午钱斌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的这起案件,创下了淮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史上的两个记录:涉案数额最大,涉案金额高达2300多万元;首起运用“微信”这一新兴通讯工具销售假冒商品。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钱斌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质证,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规范高效、张弛有度,受到到旁听的群众和记者们的高度赞赏。

  去年9月份,淮安中院时恒支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蒋星受贿案,同样是一起广受关注的大案。这是淮安中院获得厅级干部审理管辖权后审理的首例厅级干部犯罪案件,并且蒋国星被部分媒体称为“明星局长”,开庭前不少媒体就对此案进行了报道。时恒支副院长与合议庭成员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反复研讨案情,核实相关证据,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判决。蒋国星当庭表示不上诉,该案的审理也得到了社会上的普遍认可。

  此外,清河法院卢正苏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清河检察院诉高兴故意伤害案,涟水法院张强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涟水县人民检察院诉王锐合同诈骗案,盱眙法院王亚林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胡立闯受贿、贪污案……

  “院庭长办理的案件中,很多都是大要案、疑难案、新类型案件,这说明,淮安的院庭长办案含金量很高,充分展示了院庭长的办案能力,给全市法院法官做出了表率。”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如是说。

  主动接受监督,形成“司法公开”的示范效应

  “不仅是示范性的庭审,更是示范性的公开。”这是2014年10月14日淮安中院刘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旁听庭审案件评议表”上的一句评价。

  该案由副院长时恒支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旁听席预留了“特邀审判监督员旁听席”的牌子,6名特邀审判监督员应邀前来旁听,对案件庭审情况从庭审秩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等方面进行评议。省人大代表袁建凌因人在金湖不便赶来,两级法院主动协助,帮助她在金湖法院远程旁听。

  2014年7月31日下午,涟水法院审判楼下户外大屏幕前围满了人,大家一边观看一边议论。原来,屏幕上正直播王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本案由该院院长张强担任审判长,他主动要求大屏幕直播,让更多的人“评议”庭审。

  其实,淮安法院院领导开庭,普遍邀请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前来旁听,有条件的还进行了文字或视频的庭审直播。

  1月15日18点,钱斌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庭审结束后不到一个小时,淮安中院官方微博、微信上已经发出了该事件的图片新闻。朋友圈里有人转载评论说:“随着院庭长办案工作的深入,可以预见,淮安中院院领导办案的消息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微信上;院领导从支持公开到参与公开,给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带了好头。”

  人人积极参与,营造“审判为中心”的良好氛围

  “院长全年承办或参办案件一般不少于3件,副院长全年承办或参办案件一般不少于6件,综合部门审判委员会委员承办案件一般不少于4件,参办不少于5件……”这是去年6月份淮安中院出台的《关于院、庭长办案的意见》中的硬指标。

  该院每季度通报院长、庭长审理案件数量以及所在合议庭办案总数、人均结案数量、直接定案比例等,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评。院庭长所办的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错案责任追究。

  这一系列规定,不仅让院庭长办案有了制度保障,缓解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更重要的是营造了“审判为中心”的氛围,激发了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淮安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沙瑞新主动请缨,办理了两起案件。他在法院工作20余年,从刑庭、民庭一路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并走上领导岗位。他说:“亲自办案不仅为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出一份力,而且对审判管理的研究也很有帮助。”

  2014年度,淮安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量继续攀升,达到77887件,同比增长2.91%,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在院庭长亲自办案等一系列措施的鼓舞支持下,全市法院共办结74705件,同比增长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