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洪泽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和“司法规范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围绕破解难题、提升能力、推进改革三项重点,充分发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推进法治四项职能,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十全十美”幸福洪泽做出了积极贡献!

  数字盘点2014

  洪泽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498件,结案5716件,同比分别增加8.92和5.66个百分点。其中:

  民事案件受理2706件,审结2522件,调解结案1059件

  刑事案件受理327件,审结317件,判处罪犯420人

  商事案件受理854件,审结782件,涉案标的2.64亿元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26件,审结26件

  执行案件受理2576件,结案2060件,执行到位标的1.51亿元

  一线法官人均办案204件,最多的达427件

  网上拍卖财产19件(次),成交房地产6宗、车辆5辆

  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批次,共计166人

  依法对28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制裁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9件

  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开展各类法制宣讲会10场

  向党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38份,被采纳22份

  每月举办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547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6次

  向社会公开增补51名人民陪审员

  回复网上咨询、投诉64件

  集体和个人受省、市、县表彰39次

  依法服务大局

  洪泽法院将审判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幸福洪泽”的战略部署,对审判工作中显现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判,积极建言献策。召开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危险驾驶等典型类案新闻发布会5场;向有关单位发送各类司法建议38份;建立健全行政诉讼风险预警机制、司法与金融机构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对经营状况恶化、无以为继的企业依法导入破产程序,受理各类破产案件14件;妥善化解园区开发、城镇化建设、企业质效提升中的涉诉矛盾纠纷;妥善审理影响面广的涉众型案件,努力避免、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对稳定发展环境的影响和冲击。

  真情惠民便民

  切实做好司法惠民五件实事:一是实行文书上网百分百。除依法不应公开的裁判文书外,所有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共上网文书3499份。二是接受执行线索举报全天候。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开通公众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和接报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建设开放式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丰富审判楼大厅等公共区域法治文化标识,建成法治文化墙、法官公示墙、干警荣誉墙等文化设施。四是构建物业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建立自行协商、社区协调、行政调处、司法调解“3+1”物业纠纷联动化解模式,在苏源绿洲小区开展试点,快速调处物业纠纷17起。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30.9万元,为56名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信访人发放救助金计58.4万元。

  诉讼服务中心更新便民服务设备,工作人员提前半小时上班,中午有专人值班,随时接待来访群众;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设立35个巡回审判点,就地化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巡回审理案件711件;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和审判流程信息短信平台,对案件流程关键节点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当事人;开通法院微博、微信,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新桥梁;出台《关于案件现场走访调查制度的若干意见》规定15类案件法官必须到现场走访调查。

  特色亮点纷呈

  审务村村行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构建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治、平安法治联创、社会管理联管的“六联”工作机制,不断推进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在全县设立35个审务工作站,聘任126名司法协理员,定期组织法官进村入户开展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现场调解、普法宣传等审务便民活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处置在萌芽状态。

  大湖巡回法庭

  设立大湖巡回法庭,定期进入湖区开展普法宣传与巡回审判,受理涉渔案件279件,调解撤诉率达60%以上。2013年,大湖巡回法庭成功入选中国法院网“十大精彩瞬间”,2014年又被市委政法委推荐制作法治公益广告在市电视台播放,得到了最高院杜万华专委、省高院刘嫒珍副院长的充分肯定。

  交通巡回法庭

  2014年7月,洪泽法院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派驻一名法官和两名司法辅助人员,专职负责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法庭实行“一站式”审判服务,与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和联动化解工作机制。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183件,调解率达64.5%。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014年9月,洪泽法院被市中院确立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为此,洪泽法院紧紧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精心设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审判团队主审法官选任委员会。首期选任了16名主审法官,组建了16个“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的审判团队,在全市法院率先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文化建设

  2014年,洪泽法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全院干警共同参与,提炼创作了院徽、院训、院歌,完善了审判楼大厅、走廊等公共区域文化装饰内容,精心打造了廉政文化长廊、法治文化长廊等法院文化元素,用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文化氛围激励和感染干警,全面促进法院工作的创新之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亚青、市中院院长钱斌、县委书记徐东海等领导先后对洪泽法院文化建设予以批示肯定。

  队伍素质提升

  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建设提升年”活动,将司法行为和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庭审规范月”、“法律文书规范月”等活动,就庭审操作、文书制作、定案把关等开展专项评查。对在庭审、执行等十个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作视频短片进行集中展示。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审管办敢于主动“揭短”,将工作中不规范行为制成短片在全院播放。

  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审判工作的基本保障,成功举办了洪泽法院道德讲堂总堂活动,选派5名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选派2名青年干警参加县委青年干校培训,举办青春夜校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坛授课,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比等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法院新生审判骨干力量迅速成长。法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张贵银、“淮安好人”严银、“最美法官”陈书敬、“洪泽好人”郑孝文等一批先进典型。

  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案件当事人回访力度,对违法违纪投诉有诉必理、线索每条必审。坚持审务督察和日常督查相结合,聘请15名特邀审判监督员,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布置廉政文化长廊,宣传廉政格言警句、先辈先进廉政故事、警示腐败反面典型。开展“五个一”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德园警示教育基地。狠抓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行为。

  2014年,洪泽法院先后被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表彰为“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被淮安市人民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表现突出单位”,法院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一名干警获个人二等功表彰。两名干警被评为“淮安好人”,三名干警被评为“洪泽好人”,四名干警分别获洪泽县“最美政法干警”称号与提名。法院工作被中央电视台、《半月谈》、《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