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官队伍建设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指导

理念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内在的、隐性的但非常巨大的动力。法治理念,是关于法治的原理、精神及法治化的操作技术,它构成了一个国家或一个时代的法治理论的基本框架。没有法治理念,法治就难以向广度深度推进,法治的终极目的也无法实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法治理念。

法治的过程,不在于我们制定了多少法律,而在于我们树立了什么样的法治理念,或者说确立的法治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法治的实现过程就是不断追求和树立法治理念的过程,就是把法律至上的理念贯穿始终的过程。理念不清,定位不准,将会导致司法制度的紊乱,将也会带来司法制度的不稳定性。因此,党中央我国的国情出发,作出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对造就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官队伍,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先进的法治理念不仅能促进社会的公正,而且还能提升一个人的素质与气质。如果司法人员缺乏一种对现代法治理念的认同和执行,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一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接受法治理念的指导,那么,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没有思想、理念层次上的革新,其所产生的行为要么是空中楼阁、要么是畸形怪胎,如此建立起科学、统一、先进的司法理念对于法官个人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法治理念不仅对个人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一个国家、民族法治精神的未来发展走向。法治社会是一个观念的共同体,它依赖于某些共同观念的维系和滋养。法院的作用不在于审判了多少个案,而在于法院在多大程度上树立起了全民族的法律信仰,在于是否通过法律公正的审判树立了民众对法律的信心和培植了公正的传统。如此说来,法治理念是长久的根本的内在的指导,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就能避免和纠正司法中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就能从大局的、长远的目标来规划法律的发展。同时,法治理念构成了一个国家法律文化的精髓,它贯穿于整个法律实践过程中,通过它潜移默化的影响、培育、影响传承于后人,能培育一个国家的法治传统和法律精神。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采取多种措施狠抓队伍建设,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在少数干警中,仍然存在着司法理念不端正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中心环节是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官队伍建设。 

二、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方向。领导班子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全局,直接影响到法官的舆论导向。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因此,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法官队伍,首先必须树立法院领导班子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意识。一是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针对法院外部就是支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独立办案,为法官独立办案创造宽松的司法环境。针对法院内部就是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位法官,以能力以实绩以人格为标准选人用人。不任人唯亲、唯钱、唯权、唯色。坚持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从大的方面就是要自觉尊重法律和服从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从法院内部小的方面就是要制定和尊重法院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用制度选人用人约束人管理人。不独断专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把廉政建设作为重点环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工作中,党组成员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讲政治,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审判工作每年上一个台阶;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不断提高领导决策管理水平;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团结,顾全大局。按照“强班子带强队伍”的思路,对班子成员高标准严要求,整个班子成员要做到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为干警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二是树立党的领导理念。就是自觉地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监督之下。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路线,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的审判职责。领导班子要带头抛弃和抵制那种借口司法独立而否定或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思想和言论,审判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党的先进性和司法实践的本质要求。三是树立服务大局理念。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就是保障和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法院的领导班子必须在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带头讲大局,讲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全社会的和谐正义,不能借口“依法办案”而“躲进陋室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四是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使法院的各项工作“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司法为民,做人民群众的公仆,杜绝“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坚持廉洁自律、热情服务、文明办案。五是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公平正义是司法的核心和灵魂。作为法官队伍的领头人,必须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倡导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公正与效率、坚持公开公平的司法理念,做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守护神。

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法官队伍的裁判思维方式。

一是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经常开展“宗旨、性质、职能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认识手中的司法权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法院工作是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和宗旨观念,端正司法的指导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价值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二是开展增进情感活动。树立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从加深全体法官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联系抓起。在全体法院干警中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受害者”的换位思考活动,引导干警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努力克服冷、横、硬、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树立亲民观念、为民意识,从而不断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要带着感情,热情文明地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党的温暖,法律的关爱。

二是加强法官理论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担负着打击、保护、调节、监督、教育等重要职能,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过程中发挥着其他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同一般国家行政机关相比,素质要求更高,责任更加重大。因此,法官承担着处理、决断社会各种纷争的重任,是捍卫文明和传播文明的使者,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良知的守护神。法官的能力水平和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时刻忠于职守,忠于党和人民的利益,更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广博的学识,敏捷的思维,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司法理念要更新,法律法规要健全,案件出现新类型,新的时代向法官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学习是法官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法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努力造就学习型法官,专家型法官,复合型法官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因而,法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才能适应人民法官的职业要求。认真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讨论和“审判无差错、干警无过失、工作创一流”等活动,增加学习投入,狠抓业务培训,努力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丰富干警的业务知识和审判、调解、执行艺术,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程序。坚持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理人,作到从制度上保证为民,从程序上公正为民。一是立案庭推行信访“八到位”,即意识到位,坚持司法服务意识;思想到位,坚持做到与信访人员换位思考;制度到位,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排查到位,特别是重大节日、活动,召开信访稳控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做好排查;纠错到位,敢于有错必纠;工作到位,坚持规范行为;作风到位,变上访为回访和约访;协调到位,争取支持和配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执行局制定出台了解决执行难的七条措施,建立以被执行人所在地为依据,以村、镇办事处、街道等为单位,排查登记所有未执结案件,建立台帐并建立以各村、镇等治保主任、司法助理等为联络员的执行信息网络,发现被执行人目标及时出击,巧妙执行。二是严格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对执行、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执行审判的各个环节限时完成,要采取的措施一律公开,克服人为拖拉、低效办案现象,缩短办案周期,增强干警的责任心和公正意识,避免暗箱操作,提高司法效率,减轻群众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四是引入竞争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实行竞争上岗,述职制度,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在竞争中选人,在激励中用人,在科学考核中识人,通过优胜劣汰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等方式,使队伍始终保持活力。狠抓法院和法官的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信念坚定、严谨求实、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执法如山的法院文化,营造爱岗敬业、崇尚公正的氛围,以多途径帮困解忧,以多种激励手段激发工作热情。

五、抓改革,完善队伍建设措施。围绕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职业化法官队伍,着眼于我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原则,积极改革完善法官管理制度,坚决摒弃传统不符合审判活动规律的习惯做法。坚决贯彻《法官法》,严格执行法官准入、法官任用等法律规定,确保新进法官队伍的素质。积极探索落实队伍分类、分层次管理,法官助理、书记员单独序列等改革措施。

总之,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切实端正司法思想和司法理念,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司法理念和执法行为上存在的偏差,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