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犯罪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老年人犯罪现象也日益受到重视。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看,我国老年人口的数量和比例都在迅速增长。据有关资料记载,我国现有老年人1.33亿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已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预计今后50年,老年人口还将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而在人们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今天,老年人犯罪率也在逐年上升,且呈向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案由也趋向多样化。统计数字表明,老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影响政治、经济、治安稳定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进一步凸现,老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老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老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近几年来,在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老年人犯罪的发案率总体上呈不断上升的趋势,逐年递增。

  (二)暴力型犯罪较少。进入老年期后,由于不同程度的生理疾病的存在,使老年人存在着运动障碍,这些决定了老年人所实施的抢劫、杀人等暴力型犯罪较少,他们往往采取教唆、诱骗、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和间接性的犯罪手段。

  (三)侵害的犯罪对象多为弱者。人进入老年以后,生理机能开始出现明显的衰老变化,因此,一些老年人往往把犯罪对象直接指向没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较弱的儿童、妇女、残疾人等弱者。

  (四)老年人犯罪主体多为孤寡老人,且文化层次偏低。随着社会的发展,子女成家后大都与老人分居两处,致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孤独寂寞,单调乏味,易滋生不健康的心理,从而滋生犯罪。而且这些老年人多为文盲或半文盲,文化水平较低。

二、老年人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腐朽思想的影响。在当前形势下,腐朽思想往往借助各种不正之风在社会上传播,并占据一定的市场,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时时污染和腐蚀人们的灵魂。一些老年人受其影响,追求物质享受和不健康的精神刺激,不惜铤而走险,导致犯罪。

(二)法制观念淡薄。在老年人犯罪中,农民往往占有绝大部分比例,且基本上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文化素质很低,有的甚至目不识丁,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极其淡薄,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因空虚的生活及变态的心理需求引发犯罪。老年人虽然年龄大了,体力和反应能力上都有所下降,不能和青壮年相比,但易产生孤独感、迟暮感、失落感,产生强烈的刺激欲、占有欲,这种变态的心理结构,易于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少数老年人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改革开放的进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人们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发展,面对正在变化之中的多元化价值观,有些老人把商品的意识移植到人生观、价值观之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还有的老年人不注重晚节,追求吃喝玩乐,少数老年人甚至劣根难除,屡教屡犯。

  (五)我国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尚不够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的对策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所占的比例正在逐年增加,已成为当今社会成员中一个较为庞大的特殊群体。如何正确引导和安排好老年人的闲余时间,让他们度过一个安祥、幸福的晚年,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应成为我们共同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笔者认为,要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可采取如下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制观念,这是减少老年人犯罪的根本。司法部门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特别是要把法律宣传深入到农村,从而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之自觉遵纪守法,并能在遇到不法行为时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作为老人自己,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修身养性,遇事应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同时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从主观方面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二)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社会主义风尚,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舆论。树立正面典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光荣的良好风气,用法律的、舆论的力量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社会每一个成员都应该来共同关心老年人这个特殊的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的家人、子女,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要抽出时间多陪陪老人,为他们排解孤独和空虚。不能常陪在老人身边的子女,应该想办法为老人安排好生活。鼓励子女尊重老人的人格尊严,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双方的交流,为父母排忧解难。如此,老年人便不会丧失生活信心,因而也就减少了许多导致其犯罪的个人因素。

  (三)完善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议政府制定和颁布《社会保障法》和《社会养老保险法》,实行养老保险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支付,发挥互济功能,做到公平和合理,从而使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得到解除,贪利性犯罪动机也就减少了。

  (四)注重老年犯罪人的改造,提高管教水平。要注重老年犯罪者的改造效果,老年犯罪者一般具有意志薄弱的特点,表现为不良的行为习惯、行为方式难以改变,具有很强的守旧性、习惯性和固执性。也正因为如此,加强对老年犯罪者的改造才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要针对老年犯罪者的不同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改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逐渐认识到自己所偏离社会轨道行为的错误,重新做人。

  (五)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努力建设文明健康的人际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东西方文化的冲突日益剧烈,社会各种矛盾日益增多,在这样的环境里,旧的人际关系模式也同样随之发生变化,而对于这种变化首先最难以适应的便是保留着传统思想观念的老年人,其价值准则与行为模式亦受到挑战。其中一部分老年人可能就会为逃避现实而实施犯罪行为。因而我们提倡建立和谐、文明、健康的社区人际关系,增加软硬件建设,发挥老年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主体作用,以减少犯罪因子对老年人的影响。

  (六)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严格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严禁歧视和虐待老人;重视宣传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弘扬敬老爱幼的家庭美德。社会要尊重、关注老年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人在经济上得到保障、生活上有人照顾、精神上得到安慰,做到老无所忧、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使他们愉快地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