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
作者:符向军 发布时间:2006-09-07 浏览次数:3838
人民法院报发布了肖扬院长8月21日在党组会上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讲话指出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本保证,要求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权力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作为审判一线的一员普通法官,笔者认为肖扬院长的讲话非常深刻、非常重要,意义深远。
首先,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要公正无私的行使人民赋予的审判与执行权力,必须加强法官内心道德的自律教育。拥有审判权、执行权的法官,起着定分止争的作用,行使的权力不可谓不大,因为大则可以决定生杀予夺和重大利益的分配。如果法官失去内心道德自律,违背职业道德,不能坚持廉洁办案,必然会因“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而干出徇私舞弊违法乱纪乃至枉法裁判的事来。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底线,法院系统内出现的个别法官腐败的案例,就是因为其失去了廉洁自律的道德底线所造成。因此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本保证,廉洁是公正的基石。
其次,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招致腐败,仅有内心道德自律不足以保障权力的正当公正行使。法官手中的审判、执行大权都会成为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者窥视和利益交换的对象,办案法官往往处于关系、人情、金钱的重重包围之中,当法官内心自律不够,经不住金钱美色等利益诱惑,必然会失去廉洁的道德防线,成为权钱等利益交易的俘虏,何谈司法公正?所以必须加强对法官权力的他律和监督,要从司法廉洁教育抓起,倡导廉洁办案,严惩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坚持司法廉洁,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石不被破坏。
最后,强调廉洁是公正的基本保证,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是适应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要求。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力量,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能否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于保持司法廉洁。各级法院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公平与正义的高度,切实加强教育监督,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把对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人员和行使行政管理权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把那些不守廉洁、徇私枉法、有违司法公正的害群之马清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