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妹夫为了讨要自己的债务而伙同他人绑架人质,大舅子明知还提供拘禁场所。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对非法拘禁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会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妹夫鲁建群(已另案处理)为了讨要自己的12万元债务,先后对债务人李某进行两天的跟踪后,于2005年1月5日晚,为伙同他人绑架了人质李某,被告人王会军在明知的情况下,仍将自己位于本村村中的两间没有人居住的老房子提供给鲁建群用于关押人质,并提供煤气炉、被子等生活用品,致使三名被害人在其房子内被非法拘禁三天。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会军无视国法,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王会军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