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结成眷属

徐某(女,1968年5月出生)、丁某(男,1969年5月出生)均系江苏省涟水县岔庙镇纪集村人,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到初中毕业两人一直是同班同学。徐某生的是眉青目秀、人见人爱,丁某也是聪明伶俐,能说会道。同学们经常拿他们两人开玩笑,一来二去两人彼此都有了那么点意思。初中毕业以后,丁某跟人学习汽车修理,徐某在家务农。不久以后,丁某请人前去丁家提亲,正式明确了双方的恋爱关系。1989年3月按照农村的规矩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婚后感情如胶似漆,小日子过的是红红火火,当年12月份,两人的爱情结晶也顺利诞生。随着儿子的出生,更是增添了家庭中的欢笑。

致富心切走歧路 

随着儿子的出生,家庭的负担开始加重,做丈夫的丁某决心在负担起妻儿生活的同时,还要出人头地,让妻儿过上高人一等的生活。为此,竟动起了歪脑筋,放弃了自己多年积累的修汽车的手艺,伙同他人搞起了盗窃。开弓难有回头箭,一发而不可收拾,终于在1994年因犯盗窃罪案发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走进劳改农场的大门,接受强制劳改。

不思悔改二进宫

看在多年感情的份上,妻子徐某没有放弃,而是以爱和真诚来感化丁某,苦苦等候丁某的重新做人。丁某没有辜负妻子的期盼,努力改造,得到了监狱的认可,获得了减刑。2001年丁某提前两年出狱。出狱后的丁某刚开始尚能凭自己以往的技术,靠修车手艺吃饭,但时间不久,老毛病又犯,不顾妻子的相劝,又和往日的狐朋狗友走到一起。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妻子徐某仍不住苦苦的劝说。但在丁某的耳朵里,妻子的劝说成了令人心烦的噪音,终于在不耐烦时向妻子动起了手。徐某的心在一点点的下沉。2003年9月丁某因盗窃罪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被送省龙潭监狱服刑。

美满婚姻终成空

徐某终于对丁某丧失了信心,在经过再三思量后,于2006年9月5日向涟水县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离婚。法院依法受理后,到被告服刑的监狱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表示理解原告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但仍认为是只有有了钱,才能让人看得起,自己是为了让妻儿过上好日子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的。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徐某、被告丁某虽形成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婚后初期较好,但后因丁某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被告出狱后,双方相处不睦,常发生吵打,且丁某在出狱不久后,又因重新犯罪被判重刑,使徐某对其丧失信心,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对徐某要求离婚的请求依法予以支持,依法判决准予徐某与丁某离婚。一段维系了十七年的婚姻就此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