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法院集中宣判104件毒品犯罪案件
作者:中国经济周刊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3849
在“6·26国际禁毒日”之际,江苏共有40家法院通过视频开庭方式,集中对104件毒品犯罪案件中的177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展示了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果,彰显了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决心,不仅有效震慑毒品犯罪分子,也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的意识。
近年来,江苏各级法院积极履行禁毒职责,通过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有效遏制了毒情快速蔓延态势。今年6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被国家禁毒委评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系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奖单位。
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江苏部分中基层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微信公众号推送禁毒知识、社区巡回开庭、庭审直播等方式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禁毒氛围。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江苏毒品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和态势: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仍然保持高位。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3823件,审结3525件,同比分别下降18.87%和36.91%,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这一数据表明,经过近年来持续有力的打击整治,毒品犯罪活动呈现一定萎缩态势。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这一主要毒品犯罪案件共受理2367件,审结2128件,数量虽有微降,但仍然保持高位,尤其是大宗毒品案件仍然较多。
“互联网+快递物流+电子支付”已成为贩毒活动主要方式。毒品犯罪分子不断更新犯罪手法,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电子支付技术便捷、高效、经济、隐秘、应用广泛等优势寻找毒品买家并实现人货分离、人赃分离,减小持毒持币的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大大增加了查禁难度。“互联网+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的交易方式,一方面使得毒品犯罪不再囿于相对固定区域,毒品来源地范围更广;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上下线层层传递毒品的传统链条关系,实现毒品卖家向零包吸食买家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精准快速投放”。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明显攀升。2018年、2019年和今年1至6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收案分别占毒品犯罪案件比例的4.1%、7.0%和15.3%,在个别地市,这一比例甚至超过50%。此类犯罪多发生在农村地区,种植人员多具有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他们种植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自己吸食或制造毒品,而是有专人收购用于制毒。
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现象值得高度关注。目前,该省涉甲基苯丙胺(冰毒)毒品案件数量占比超90%,已远超海洛因、鸦片等传统毒品,同时“摇头丸”“神仙水”“咳嗽水”、氯胺酮、甲卡西酮、“邮票”“小树枝”、5F-AMB等混合毒品、新型毒品也不断涌现。新型毒品生产工艺简单,形态各异,善于变化伪装,迷惑性强,对青少年极具诱惑性。
境外毒品流入态势加剧应引起警惕。随着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导致毒品从境外流入国内。此外,由于大麻等毒品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未列入管制范围,国内吸毒人员走私该类毒品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厉行禁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决遏制毒情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