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马路杀手”领刑九个月
作者:许高峰 张宇翔 发布时间:2006-10-20 浏览次数:3067
本网南通讯:学过驾驶的人都知道,刚拿到驾驶证的人有“车瘾”,而此时驾驶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丰富,面对行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缺乏应变能力,加上现在的驾校鱼龙混杂,在驾培过程中以拿证为主要目标,而不是注重培训驾驶员的个人素质,所以这样的驾驶员被称作为“马路杀手”。最近,刚拿到驾驶证一个月的18岁少年王某因交通肇罪被南通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王某刚满18岁便报名参加了驾驶培训,今年7月12日拿到驾证,7月18日便兴冲冲的来到南通打工帮人开车。8月4日清晨5时,王某开面的送两个工人去工地,在工人下车后,又应朋友之托送其妻子去另一处上班。因驾驶经验不足,没有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在车子调头时,一辆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撞在面的车头部,摩托车驾驶员因颅脑损失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雇主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部分履行,被害人家属对王某表示谅解并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南通开发区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