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产型犯罪上升应引起重视
作者:金箫妍 发布时间:2006-11-02 浏览次数:3406
金坛法院近期司法统计数据表明,农村财产型犯罪有上升趋势。据统计,该院6月份农村财产型犯罪人数占所有刑事案件犯罪人数的40%,7、8、9月份该项数据分别为86%、80%、88%,到10月份则猛增到100%。农村财产型犯罪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农村财产型犯罪上升的原因分析
该院分析认为农村财产型犯罪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镇化是农村财产型犯罪上升的深层原因。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大量农用地被征用,部分失地农民就业无门,在未能找到新的工作和生活来源之前,迫于生计铤而走险。
(二)有些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刑事法律常识匮乏,贪图小利盗用他人财物,不知不觉走上犯罪道路。
(三)当前过大的贫富差距使部分农民具有仇富心理,为发泄心中忿恨,他们采用盗窃、诈骗等手段侵占他人财物,由此触犯刑律。
二、对策与建议
针对当前农村财产型犯罪上升的情况,该院提出以下建议:
(一)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渠道。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出台和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措施和就业优惠政策,做好安置工作,防止农民因失地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加强刑事法律常识宣传和普及。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利用广播、电视及农村宣传标牌等媒介加强农村刑事法律知识的宣传,争取让农村人员知法不犯法。
(三)重视收入分配制度的调整、缩小贫富差距。建议地方政府把中央各种惠农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以消除部门因贫犯罪的根源。
(四)加强勤劳致富观念的宣传,引导农村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致富,消除他们的仇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