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五名河南籍无业人员来南通盗窃,专挑浴室的更衣柜下手,1211,崇川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等五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06710日晚11日凌晨,张某等五人经事先预谋,携带插片、丁字型撬棒、木工刨子刀片等作案工具窜至南通市区及海门市的两家浴室,由其中一人驾驶轿车在外接应,其余四人进入浴室,一人望风,三人利用工具撬开浴室的更衣柜七个,窃得被害人的人民币、皮包、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89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五人在共同犯罪中虽分工不同,但作用相当,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