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具有大学文化的李国明在苏州一外资企业工作,由于企业内生产的产品技术要求比较高,公司所进的一批三星硬盘不符合设计要求。身为科长的李国明对此批“旧品”动起了脑筋,他私自将这批“旧品”运出公司,构成了职务侵占罪,1212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国明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退赔赃物折价款188848元。

李国明所在外资企业是专门从事打印机生产的,由于对机器的要求十分严格及技术原因公司所进的硬盘不符合整台机器的要求。这338只硬盘被公司称为“旧品”并被列入A级变更行列。李国明利用职务便利将此批硬盘运出公司出售获得赃款68000元。因此检察机关认为338块硬盘经评估总计达188848元,李国明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国明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李国明职务侵占的价格缺乏证据,其侵占的物品本身就有技术上的原因,该批物品在技术上出现问题,不能以完好品来得出所谓市场中等价格。该批硬盘达不到设计要求,而所谓A级变更,就意味着需要立即停止使用。

检察机关则认为,不管是A级变更还是不符合设计要求,这只说明硬盘不适合公司复印机,并不代表零部件本身质量有问题。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国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价值人民币18884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辩护人提出的“三星电脑硬盘有技术问题,公司不能使用,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国明职务侵占的赃物价值没有依据”的辩护意见,经查,这338块电脑硬盘均是良品,其中300块的大包装都没有拆,不存在质量问题。据此,法院遂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点评:目前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入户苏州,很多企业对自身产品的要求很高,对各种零配件的要求也很严格。许多零部件在企业看来是“旧品”,但其本身还是具备很大的价值。一些不法分子企图将这些对企业无用的东西据为己有,因此企业在对员工进行教育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此类物品的管理,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