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沛县法院经济纠纷案件呈现新特点。为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公正高效的解决此类案件,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沛县法院认真分析案件特点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是经济纠纷案件难度增加。首先,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604件,比2005年同期上升13%。其次,案件类型呈现复杂化和多元化,群体诉讼案件和复杂疑难呈上升趋势。

二是公告审理案件增多。一些案件的被告为了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千方百计逃避诉讼。有的外出经商或外出打工;有的大肆负债后恶意潜逃。今年以来因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的经济纠纷案件已达185件。

三是企业改制案件大幅度上升。企业产权改革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沛县法院受理的企业改制案件曾上升趋势。2005年之前,该院每年受理约35件,2006年全年受理15件,今年110月份,已经受理18件。  

四是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多。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切实执行,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抽逃资金,越来越多的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起诉后即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今年110月份,沛县法院共受理财产保全案件165起,与去年相比,有大幅上升趋势。

五是涉及金融机构的案件涌现。因金融机构违规放贷,导致大量不良呆帐、坏帐涌现,不良贷款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曾上升趋势。此外,与企业转轨等有直接联系的经济纠纷案件如联营合同纠纷、财产租赁合同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也曾上升趋势。

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经济纠纷案件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开展,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近年来,该院共有四件上访涉诉的经济案件都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基本做到小案当场调,大案不出县,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是强化组织建设。专门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分管,研究室主任袁长伟负责,各业务庭室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经济纠纷案件咨询小组,遇到重大、疑难的案件,在征求承办法官意见的基础上,咨询小组对案件进行充分的讨论、论证,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供承办法官参考。

三是强化调解机制。把经济纠纷庭前调解、和解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调审分离”和法官助理诉讼调解新机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1+1+1的审理模式,把主持调解的法官和主持裁判的法官分开,法官助理专门负责庭前调解和证据交换,如调解法官主持调解达不成协议,应及时移交裁判法官审理。该做法效果非常显著,近年来,该院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无一起重大上访案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该类型案件庭前调解率达65%以上,撤诉率达到10%以上。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构建合作机制。针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尤其案件纠纷发生地的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同信访、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督查,努力化解矛盾。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应始终做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以情感人,有效避免各类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