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意义重大
作者:符向军 发布时间:2006-12-26 浏览次数:2911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将网上宣传工作纳入司法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中,像重视纸上媒体那样重视网络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为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中国法院网22日讯)
曹建明副院长的讲话,传递出这样几条重要信息。一是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将网上宣传工作纳入司法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中;二是各级人民法院应该把网络宣传工作提高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三是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做好网络宣传工作,积极为司法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以互联网为主要标志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有取代传统媒体之势,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对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借助互联网点多、面广、方便、迅捷的独特优势,使得宣传法院工作和法官风采的载体更加全面、立体和形象,法院的审判工作因此而更加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提高。网络宣传对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另一方面,网络又是一把“双刃剑”,给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个人及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增加卖点,在利益驱动下不惜进行有违案件事实、脱离实际的肆意炒作,就一些涉案新闻、未决案件发表不负责任的评论,误导舆论,真假难辨,给有关法院和法官带来巨大的社会压力,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更有甚者,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将个案处理政治化,煽动公众怀疑情绪,动摇司法权威,严重影响到司法审判乃至更大层面的社会公信力,并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曾深刻指出,“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掌握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使互联网站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也明确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使各类新闻媒体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各级人民法院务必站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和做好人民法院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唱想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意义重大。
当务之急,各级人民法院对网络宣传的重要性亟须提高认识,一些地方法院领导更急需摆脱对现代网络认识上的无知和幼稚、狭隘心理,首先要从实际工作中做起,将网络宣传纳入审判考核机制,比如像重视传统媒体一样重视网络媒体,按曹建明副院长指示的那样,“像重视纸上媒体那样重视网络宣传工作”,把网络宣传提上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