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自2016年2月29日成立至今已三周年,今年2月26日是第三个“2.26江苏法官权益保障日”。

推动普遍成立保障机构强化组织建设

目前,江苏全省13家中级法院全部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均由院长或相关院领导担任主任,其中盐城、泰州、连云港三地所有基层法院亦同步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全省109家基层法院已有半数成立,尚未成立的基层法院,也基本纳入中级法院整体保障工作体系。

完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审判执行安全

全省法院普遍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法院及派出法庭安检硬件设施投入,配备安检、电子监控、执法记录仪、录音电话及其他录音、录像及拍照等设备,开庭、送达及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出现侵害事件,及时固定证据。规范法官接访制度,严格审判区与办公区隔离,法官接访时配置相应警力,确保司法安全。加强与公安、治安联防联动。

盐城法院与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接,在法院内部直接设立警务室,常驻警务人员,在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

太仓法院联合太仓公安局,在法院建立公安局驻院警务室,每天由二名警员定时定线路,重点对立案大厅及审判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突发情况及时予以控制。对于矛盾较大、积怨较深、群聚群访、信访老户等案件,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工作,同时事先做好风险防范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沛县法院制定下发《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指南》,有效提高风险防范的实用性、有效性。实践证明,加强法院安保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在危害事件发生时,有利于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为快速处理和后续采取强制措施打牢基础。

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引导依法处罚侵害行为

江苏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三年来,通过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征集并筛选,截止至今,已经向社会公开发布“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34个典型案例。从各地提供案例情况看,通过近年来依法制裁和大力宣传,全省法院司法环境有一定程度好转,然而侵害行为依旧屡禁不止、时有发生。

2018年8月,在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协调下,南京中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督促南京某区法院,对该院2015年审结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无理纠缠、威胁骚扰已调离法院的原承办法官事件进行处理。经该院领导亲自找当事人谈话,予以训诫,并商请公安机关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当事人承认错误并承诺不再实施违法行为,一切诉求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对该事件的处理,体现了江苏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的全覆盖,即除现任法官外,还延伸至离任法官。

推动广泛形成保障共识举措更加具体有效

宜兴法院、东海法院、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徐州开发区法院及苏州地区一些法院为干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连云港中院为全院干警加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东海县法院新建心理咨询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定期到法院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淮安中院为全体法官办理“淮安职工特殊疾病互济会”入会手续,为执行法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鼓励法官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培训。

淮安两级法院共有86人通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通过掌握心理学知识,科学应对具有偏执人格的特殊当事人,有效防范风险发生。

金湖法院在全省率先建成法官维权APP,切实保障法官生命财产安全;常州法院针对部分疾病高发态势,增做专门检查项目,确保有病早治,无病防治。

凝聚思想智慧深化理论实践发展

2018年,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还就全省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中一些操作性强、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省多家法院重实效出实招认真做好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的经验材料,以省法院简报形式下发全省法院,推动全省工作平衡发展。

此外,2018年12月22日,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还就重庆发生残害司法人员暴力行径发表强烈谴责声明,代表江苏法院发声,对刘彦警官的遇害表示哀悼,并对刘彦警官家属和田晓法官表示慰问。

附: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发布的第4批“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