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发布企业破产典型案例 造船公司破产重整后起死回生
作者: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9-03-11 浏览次数:2944
据介绍,2018年江苏全省法院新收各类企业破产案件2492件,同比增长51.58%,占全国法院同期新收破产案件总量的14.38%;其中,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案件1078件,同比增长94.58%。审结各类企业破产案件2208件,同比增长76.21%,占全国法院同期审结破产案件总量的18.99%;其中,审结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案件572件,同比增长70.24%。江苏高院昨日发布了企业破产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大洋造船破产重整案引人关注。
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造船)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公布的首批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之一。大洋造船拥有完整的生产线和设施设备、400多亩固定的生产场所及充裕的生产订单,全厂职工多达9000余人。2016年后,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困境。
2017年7月,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陵法院)裁定受理大洋造船破产清算案件,同年12月,依法转入重整程序。2018年8月,广陵法院裁定批准大洋造船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在当地工商、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大洋造船有序办理股权变更,恢复生产经营,重塑企业信誉。截至2018年底,大洋造船在岗职工4000余人,新增船舶订单25个,工作计划已安排至2020年,预计年均产值达20亿元。
据介绍,对于企业破产案,江苏法院以服务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坚持企业破产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导向,持续健全完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比如推动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企业破产环境”指标纳入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通讯员 省法宣 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