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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南京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孙道林出席会议。会议由南京中院党组书记李后龙主持。

徐锦辉书记充分肯定了2021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

会上,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爱君总结了全市法院2021年工作情况,南京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从廷宣读了表彰决定。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陈晨,市法院立案庭庭长陈海英,江宁区法院汤山人民法庭庭长乔华,南京中院金融庭法官程俊杰,秦淮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麻婵娟作了交流发言。

全市两级法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及部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