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去年审结毒品案件5612件
作者:新华日报 顾敏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次数:2243
本报讯 “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通报,去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5557件,审结5612件,其中有多起借助网络实施的毒品犯罪案件,快递、网约车成为毒品犯罪新手段。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蒋惠琴介绍,从毒品罪名分布来看,贩卖、运输毒品及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是最主要的毒品犯罪类型,占所有毒品犯罪90%以上,体现出我省毒品犯罪过境地、消费地的特征。
不少毒贩将目光投向方便快捷的快递、网约车。去年我省审结多起借助网络实施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假借淘宝购物或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联系毒品交易,而后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手段收取毒资,利用快递邮寄、网约车送货等方式交付毒品,进而实现人与毒品交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25日公布的典型案例当中,毒贩吴某通过滴滴顺风车软件打车,将包装好的29.52克甲基苯丙胺交给滴滴司机徐某某,要求其运至泰兴市交给李某。直到被警方查获,徐某某才知道自己运送的是毒品。
法院分析认为,网约车主要提供载客服务,但一些网约车司机超出其经营范围帮助约车人向指定地点带货,使得托运人规避了其他物流行业所必须的货物安检程序,网约车司机不知不觉中就帮助完成运输毒品行为,毒品犯罪人不仅能够以此实现人毒分离,而且可以通过手机实时掌握毒品位置以及车辆大致到达时间,使得毒品犯罪更加隐蔽,犯罪成本也更加低廉。法院在查办相关案件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要求网约车服务平台加强管理核查,整改规范经营活动,客运管理部门及时查漏纠违,填补监管漏洞,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